蔣錚

蔣錚,男,漢族,1962年12月出生,雲南省鶴慶縣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雲南省地質調查局黨委書記。

2020年2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蔣錚涉嫌受賄、重婚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蔣錚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雲南鶴慶
  •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4年08月——2000年08月,在雲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工作,歷任第二地質大隊地質測量組、綜合組組長,礦管處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
2000年08月——2002年12月,任原雲南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
2002年12月——2005年08月,任原雲南省國土資源廳規劃處處長兼科技處處長;
2005年08月——2008年06月,任原雲南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
2008年06月——2019年11月,任雲南省地質調查局黨委書記(副廳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8月7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訊息:雲南省地質調查局黨委書記蔣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1月13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省地質調查局原黨委書記蔣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蔣錚背離入黨初心,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政治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正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破壞政治生態;經濟上貪婪無度,甘於被不法私營企業主“圍獵”,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錢斂財、大搞權錢交易;工作上,疏於管理、失職失責,給國家和單位造成巨大損失;生活上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生活奢靡,追求庸俗、低級趣味。
蔣錚嚴重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及重婚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損害黨的形象,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蔣錚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9年11月,雲南省地質調查局原黨委書記蔣錚(副廳級)涉嫌受賄、重婚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重婚罪對蔣錚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0年2月,雲南省地質調查局原黨委書記蔣錚(副廳級)涉嫌受賄罪、重婚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向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錚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至2016年期間,蔣錚在擔任雲南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和雲南省地質調查局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託人在礦業權審批、礦業權申請代辦、礦山開採勞務分包、土地整理工程量覆核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蔣錚在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長期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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