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忠良(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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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忠良,男,漢族,1967年12月出生,高中學歷,中共黨員。曾任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黨總支委員、副總經理。

2022年12月20日,蔣忠良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蔣忠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7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提起公訴,開庭宣判,

人物履歷

曾任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原新安江中心糧站黨支部副書記,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原新安江中心糧站黨支部書記、站長,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原新安江中心糧站站長,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黨總支委員、副總經理,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黨總支委員、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5月,據清廉建德訊息: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黨總支委員、副總經理蔣忠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建德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22年11月8日,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原副經理蔣忠良貪污一案,建德市檢察院向建德市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忠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起訴書指控:2015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間,被告人蔣忠良在擔任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以下稱糧食公司)原新安江中心糧站主持工作副站長、站長期間,利用負責轄區內訂單糧收購工作的職務便利,夥同陳建春(另案處理)套取訂單糧獎勵款,數額巨大,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開庭宣判

2022年12月20日下午,建德市國有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原副經理蔣忠良涉嫌貪污一案在建德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蔣忠良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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