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遠霞,女,1992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後參加法制工作。2001年走上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公安分局法制科領導,曾任科長,現任禁毒大隊大隊長。兼任嘉興市二十一世紀外國語學校法制副校長,嘉興市、南湖區兩級婦聯特邀法律顧問。先後被評為浙江省“執法為民先進個人”、嘉興市“十佳政法幹警”、南湖區“三八”紅旗手等,榮立個人三等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遠霞
- 職業:禁毒大隊大隊長
- 畢業院校:西南政法大學
- 性別:女
簡介
2001年至2006年,經蔡遠霞審核的大小案件已達3600餘起,無一起被複議或訴訟,案件審核准確率這100%。她接待的民眾已達數千人次,解答各類問題數千個,參與維權數百起。
2004年6月,南湖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承辦了一起汽車詐欺案,但初查後認為該案系汽車貸款購銷、租賃契約經濟糾紛,不應立案。當案件交至法制科審核時,蔡遠霞在反覆琢磨後敏銳地意識到,該案案件複雜,涉案受害面廣,而涉嫌犯罪的作案人員有較強的反偵察能力,案件性質一時難以確定,建議經偵大隊進一步作立案前的調查取證。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案件性質明確為汽車契約詐欺案件。最終,該局追回了16輛被騙轎車,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2005年10月2日,一名姓羅的婦女來到蔡遠霞所在科進行信訪,原來其子因無證駕駛機車被交警部門查獲,交警部門擬對其治安拘留10天並罰款200元。由於羅某夫婦雙雙下崗,身體也不好,全家都靠兒子一人的收入生活,而兒子一旦被治安拘留,很可能被所在單位解聘,全家生活勢必陷入困境。蔡遠霞了解情況後,一邊寬慰她,一邊馬上為其奔走。蔡遠霞在與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取得聯繫後,建議有關方面酌情考慮羅某家庭的實際困難,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從輕處罰。第二天,羅某帶著受到從輕處理的兒子專程來向蔡遠霞道謝:“你們公安民警救了我們一家,我們不知道怎么感謝,但以後我們全家一定遵紀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