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蔡賡良
- 別名:初名玢
- 字:喬年
- 號:潤叔
- 所處時代:清朝
- 出生日期:1821年
- 逝世日期:1881年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蔡賡良故居,
人物生平
清道光二十九年應連(1849年)撥貢生,廷試一等,在京當刑部小官。閉門勤奮研討法律,不妄交朋友。三年後被舉薦為刑部主事。同治年間,補授刑部河南司秋審處坐辦,負責秋季斬犯最終審核。他根據法律,認真辦理案件。管理要犯的提調官遇有疑難案件,都聽從蔡賡良定決。不久升刑部郎中。
蔡賡良在刑部20年,秉公辦案,平反大獄16起,不居功自傲。兩次京察,均為一等。其間雲南某提督有罪,關入囚車進舉肯歸京,提督隨帶很多財物賄賂有關審案人,審案人因而都不予多問拜匙妹;提督有恃無恐,越來越囂張,竟敢數次咆哮公堂。上司感到很棘手,將此案交給蔡賡良辦理。這時,提督也贈送二萬兩銀子給蔡賡良親屬祝壽,蔡賡良得知此事,十分氣憤,怒責親屬說:“三尺法在,重治你罪!”親屬怕得要命,趕快將銀子如數退還。提督又托人向蔡賡良求情,蔡賡良告訴來人:“只有按大清律法辦事,才是正路,歪門邪道概不通行。”到審案之日,提督入審室,看見蔡賡良端坐公堂,態度嚴肅,知道再不老實,定要吃虧。頓時惶恐匍匐跪地說:“您是天人啊!我心甘情願受法律制裁,算是有幸的!”蔡賡良秉公斷了此案,北京戲班編成時事戲上演,震動京師。
蔡賡良在河南任職時,每年有幾百起京城交省辦的大案,因其精通法律,判案如神,案頭沒有積壓。他曾對下屬說:“刑獄關係國家的前途,民心國脈跟著轉移。我每次斷案,每下一語,都反覆推敲,唯恐失去公平,十分小心謹慎。”
光緒元年(1875年),蔡賡良被派往河南歸德做官,他坐破車,騎瘦馬,風塵僕僕地來到歸德。到任後便夜以繼日地清理幾百件積案,又親自帶領僚屬興建學校,免除徭役,鑿井開渠,興修水利。時值歸德大旱,河南巡撫派他負責賑災。蔡賡良手中掌握許多救濟銀子,但他從不亂花一分一毫;而且先從自己做起,帶頭捐資,購買大米,縫製衣服送到民間,訪貧問乎凶兵苦,採取措施,救活了數十萬家,百姓讚頌他是“清官”。不久,升任河南省會開封知府。臨行前,恰巧黃河出現險情,蔡賡良又率領部屬購料運土,日夜不停,吃住都在河堤上,生活和河工一樣。河工說:“這樣的好官,我們拼死拼活也要將堤壩加固好。”險情終於排除了,論功晉升鹽運囑腳雄牛使。
蔡賡良一生清苦,南北做官,都不帶眷屬,一心撲在公務上;除讀書之外,沒有別的嗜好;生活非常簡單,每餐菜不過兩盤,衣服器物都很平常,下屬見了都感動得流淚。光緒七年,蔡賡良病逝開封官舍,遺囑不行弔唁,不收禮金。
親屬成員
女婿:陳寶璜,舉人。陳承裘幼子。
蔡賡良故居
文儒坊34號蔡賡良故居
為坐北朝南直透三進的均為“三間排”的宅院。從首進到末進的建築年代,愈往後愈古老,第三進是明末的。蔡賡良官至清代河南開封府知府,是陳承裘小兒子陳寶璜舉人的岳父。到了民國初期,蔡賡良後人曾把首進院落出租給福州籍的辛亥革只承罪達命老同盟會員、曾任福州蒙學堂英文與體育教員的李郁(又名心莊)一家。後來,李郁的妻子吳氏(20世紀30年代海軍部長兼福建省政府主席楊樹莊的娘姨),為伺候李郁的兩位黃姓伯母,三個女人皆罹患鼠疫而暴卒。李郁因此被迫遷居。蔡宅首進院落於1948年易主,當時的新房主為劉姓兄弟少芝習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