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華(律師)

蔡正華(律師)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蔡正華律師華東政法大學碩士,上海財經大學法律金融學博士生。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合伙人、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全國刑民交叉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上海所管委會副主任、上海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務部主任。上海律師協會刑訴法與刑事辯護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正華
  • 國籍中國
  • 畢業院校:上海財經大學 
  • 職業:律師
  • 執業機構: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
  • 職務:全國刑民交叉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 
教育背景,社會任職,律師介紹,部分典型案件,

教育背景

上海財經大學法律金融學博士生,華東政法大學碩士

社會任職

盈科律師事務所全球合伙人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全國刑民交叉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
北京市盈科上海所管委會副主任、刑民交叉法律事務部主任
上海律師協會刑訴法與刑事辯護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華東政法大學律師學院刑事實務教研室、刑辯班負責人
上海市靜安區青年聯合會委員
上海市政府採購評審專家

律師介紹

蔡正華律師團隊專注於刑事法律服務領域,在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和涉經濟犯罪刑事辯護工作中,其先後辦理了某局長涉嫌情節特別重大的受賄最終判刑1年4個月、涉股票配資2600餘萬元契約詐欺案不予起訴、四人死亡重大責任事故案件主要負責人獲判緩刑、無線網路領域首個非法獲取他人計算機信息數據超過千萬條主犯獲判緩刑、上海市金融系統重大賄賂案件獲不起訴、商會會長 200 多萬元詐欺罪獲判緩刑、案涉 1000 多萬元期貨類詐欺偵查階段取保、帶領團隊為涉嫌尋釁滋事犯罪的8人全部成功取保候審等良好辯護效果的案件、參與合肥名醫埋屍案、上海版馬某爵案、孝子弒母案、上海大數額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等具有較大影響力案件的辯護工作。
蔡正華律師在P2P網貸相關刑事法律服務領域, 先後辦理的某P2P平台僅董事長一人涉刑案並於偵查階段成功取保、轟動全國的某大型平台經理職務獲良好判決、另有某平台全案終獲緩刑判決等等。
蔡正華律師團隊曾組織業內專家團隊,多次為疑難複雜案件進行論證並出具專家法律意見書, 並最終對案件處理起到了積極的支持作用。
蔡正華律師創建了中國企業家刑事風險防控上海中心,並擔任執行主任;曾先後處理了某世界 500強企業高管涉嫌職務舞弊案, 某世界500強在華涉重大責任事故案 以及中國木材行業巨頭企業負責人涉契約詐欺案等 重要主體的刑事風險防控,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多數案件未被司法機關追訴。
作為新民周刊、上海法治報、律新社等多家傳統和新媒體的特約撰稿人先後出版法律評論集《為“壞人”說話》及實務書籍《企業常用文書及其法律風險防控》。

部分典型案件

孫某某涉嫌2600餘萬元契約詐欺罪獲檢察院存疑不起訴;
方某某涉嫌1億餘元詐欺案獲檢察院存疑不起訴;
張某涉嫌近億元金融詐欺案獲變更起訴為非法經營罪;
某公司高管涉嫌虛開發票案獲檢察院相對不起訴;
某頭部電腦企業高管涉嫌職務犯罪案獲公安機關撤案;
某部督信息網路犯罪案獲檢察院不起訴;
某跨國證券公司20餘名高管涉嫌非法經營案偵查階段獲取保並最終獲得公安機關撤案;
王某某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案獲公安機關撤案;
易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獲公安機關撤案;
某頭部演藝公司負責人涉嫌非法經營案獲檢察機關不予批准逮捕並最終獲公安機關撤案;
江蘇某地特大套路貸案當事人文某獲檢察院不予批准逮捕並最終獲不起訴;
在校大學生何某某涉嫌盜竊案獲檢察機關不予批准逮捕並最終獲公安機關撤案。
某公職人員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獲檢察院相對不起訴;
某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職務犯罪案獲反貪局不起訴建議;
某跨國500強企業管理人員職務犯罪案獲公安機關撤案;
仇某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獲公安機關撤案;
某p2p公司董事長兼實控人在偵查階段成功取保;
多個p2p公司主要負責人涉嫌非法集資案獲法院判決緩刑;
某p2p公司財務負責人涉嫌非法集資案獲檢察院不予批准逮捕並獲法院判決緩刑;
某上市公司財務負責人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獲公安機關撤案;
柯某涉嫌傳授犯罪方案案獲法院判決免於刑事處罰;
某省首例特大網路套路貸案獲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並最終獲公安機關撤案;
鄭某涉嫌數千萬元金融詐欺案獲公安機關撤案;
沈某涉嫌虛開30億元左右增值稅專用發票偵查機關獲取保候審;
高某涉嫌詐欺案獲檢察機關不予批准逮捕並最終獲公安機關撤案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