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可如,男,2014年10月11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如皋市體育局原局長蔡可如受賄案作出終審刑事裁定,駁回其抗訴,維持一審對蔡可如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的判決。 基本介紹 中文名:蔡可如國籍:中國民族:漢族職業:江蘇省南通市如皋市體育局原局長信仰:中國共產黨 如皋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3年期間,蔡可如利用其職務之便,在相關工程招標、矛盾協調、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4次收受他人賄賂,總計人民幣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