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前鋒,1964年1月出生,198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徐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2023年2月3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蔡前鋒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0萬元。判決現已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前鋒
- 出生日期:1964年1月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人物事件,審查調查,公開通報,一審宣判,
人物履歷
曾任徐州市鐵路建設辦公室主任,徐州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7年3月—2020年3月,任江蘇省徐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25日,徐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任命:蔡前鋒同志為江蘇省徐州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2020年3月25日,徐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 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免去:蔡前鋒同志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3月,蔡前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徐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22年12月,徐州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徐州市交通運輸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蔡前鋒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禮卡問題。2013年中秋至2022年春節,蔡前鋒在擔任市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務期間,多次收受下屬、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購物卡10萬元、價值1.25萬元的“馬上封侯”玉質掛墜1件。2015年初,蔡前鋒收受下屬以慶賀其女結婚名義贈送的現金0.5萬元。蔡前鋒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8月,蔡前鋒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一審宣判
經查,蔡前鋒涉嫌受賄罪。2009年上半年至2022年,蔡前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相關工程及業務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3423萬餘元(幣種下同)。
其中,2011年12月,蔡前鋒以其家人購買A車為由,通過其家人收受商人高某某(蔡前鋒曾利用職權為其在工程項目承攬方面謀取利益)送予的購車款30萬元。2016年11月,蔡前鋒以其家人購買B車為由,收受高某某送予的購車款42萬元,同時表示,要將A車送還高某某。2017年1月13日,蔡前鋒將A車過戶給高某某,過戶當日該車鑑定價值為18.45萬元。
2012年春節前,老闆李某某為感謝蔡前鋒在承攬工程方面提供的幫助,將一張存有300萬元的銀行卡及密碼送給蔡前鋒。之後,李某某聽說該行賄方式風險較大,因擔心被查處,在未告知蔡前鋒的情況下,將卡掛失並取走卡內全部金額300萬餘元(含利息)。蔡前鋒發現後,李某某表示會對其補償。2016年2月,蔡前鋒利用其對李某某承攬的鐵路工程項目具有審批監管等職權制約關係,經李某某同意,由他人將應撥付給李某某的300萬元工程款轉入蔡前鋒指定賬戶用於歸還其個人債務。
2017年上半年,蔡前鋒得知老闆丁某準備在徐州某商場開設一家餐廳(個體工商戶),便授意高某某代其出資100萬元,二人簽訂書面合作投資協定,高某某另自行出資100萬元,與丁某三人合作投資該餐廳。高某某與蔡前鋒各占25%股份,丁某出資200萬元占50%股份,約定按照占股比例分享利潤。蔡前鋒未實際參與經營,後高某某收到餐廳分紅後按照占股比例送給蔡前鋒分紅款合計200萬元。
2023年2月3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蔡前鋒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300萬元。判決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