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慶

蔡元慶

蔡元慶,1969年生於山東省青島市,法學博士,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公司證券法方向碩士生導師,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律系副主任,深圳華中科技大學研究院高層管理教育中心客座教授。廣東省第四批“千百十”校級培養人才。曾獲得深圳市優秀教師稱號,2006年獲得深圳大學首屆青年教師講課競賽一等獎,深圳大學首屆優秀課堂教學二等獎。2008年獲得深圳大學第二屆優秀課堂教學一等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元慶
  • 出生地:山東省青島市
  • 出生日期:1969年
  • 職業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
人物經歷,主講課程,研究方向,主要貢獻,

人物經歷

1991年山東大學經濟學院經濟系畢業,1993年赴日本留學。
深圳大學法學院蔡元慶教授深圳大學法學院蔡元慶教授
1997年獲得日本熊本大學研究生院法學研究科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獲得日本廣島大學研究生院社會科學研究科法學博士學位。
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擔任日本廣島大學法學院客座研究員。
2001年4月調入深圳大學法學院工作,2005年作為日本熊本學園大學的訪問學者再次赴日本從事科研工作。現在擔任深圳大學法學院法律系副主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主講課程

主要講授民法、商法、公司法、契約法等課程,並多次擔任學校公共課法學基礎的教學工作。

研究方向

在科研方面長期從事民商法,特別是公司法的研究。

主要貢獻

目前正在承擔的科研項目有:教育部留學歸國人員科研項目“健全和完善我國董事責任制度”、深圳大學校級科研項目“上市公司的董事責任制度”,同時作為參加人參加了法務部“上市公司監督制度的比較研究”(主持人:鐘明霞副教授)的科研項目。
作品
近幾年,先後在《日本廣島法學》、《現代法學》、《法學》、《法學評論》、《政治與法律》以及《深圳大學學報》等法學及中文社科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十餘篇。
代表作品有:《董事的經營責任研究》(法律出版社)、《董事責任的追究與經營判斷的原則》、《股東代表訴訟中公司的地位和作用》、《上市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機制》、《美國的董事責任保險制度》、《民商法的衝突與協調》以及《董事責任免除制度的比較研究》、《董事責任保險制度和民商法的衝突與協調》、《日本董事責任免除制度的新發展》、《日本大公司監督制度的改革》等。數篇分別被《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學、勞動法學、經濟法學)以及《高校文摘》轉載;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主持省部級、市級、校級科研項目多項,出版專著一冊;並主編了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民商法系列教材之一的《公司法》,該書已經由中山大學出版社出版。
獻策
2013年1月6日。深圳市“兩建”工作專家座談會上,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蔡元慶認為,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必須要注重責任,誠信體系建設要避免亂用信息和信息泄露給個人造成影響。他特別提醒“兩建”中在吸收西方經驗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西方經驗的演變過程,切不可生搬硬套,要注意處理好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場無形的手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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