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偉(生卒年月不詳),字伯瞻,號松莊,明代福建晉江蔡莊人。
基本介紹
- 本名:蔡元偉
- 字號:字伯瞻
- 出生時間:1506
- 去世時間:1507
個人簡歷,個人成就,
個人簡歷
生於正德初(1506~1507)。12歲能文,14歲應諸生試。嘉靖十年(1531)中舉人。應禮部試屢試不第。嘉靖二十年,元偉入京師應吏部詮選。正值同鄉戶部主事周天佐因上疏解救御史楊爵,直諫忤旨,被廷杖六十,並下詔獄,不三日致死。懾於明世宗淫威,京師士大夫不敢前去弔唁。元偉無所畏懼,親臨哭祭,作祭文《二通七難論》1篇,輓詩300首。是年授羅田縣教諭。嘉靖二十二年,浙省聘為考官,旋升德安知縣,在任以愛才節用為本。遷杭州府通判,委守艮山城門。二十六年倭寇圍城燒北關,諸城門緊閉,獨艮山城門洞開,接納難民數千入城避難。轉署錢塘知縣。總督趙文華至嘉興,委督軍餉。人以趙文華勢炎迫人,勸元偉事先疏通關節,元偉答:“死生榮辱,命也,吾肯以貨免乎?”因謹慎辦事,終未為趙文華所害。升撫州同知,巡按徐紳委督樂安縣歷年拖欠錢糧。元偉至,寬限期,除鞭笞,逃欠者相繼繳納。還府治時,百姓沿路相送。後樂安發生劫庫案,受命往辦,見縣獄久壞,雨天囚犯頂蓋站立,官府又不及時結案遣發,擁擠不堪,時鬧疫病。元偉改建新獄,放囚回家,命新獄建成後歸案。至期囚者皆如命回獄。後催補庫銀,捕獲真賊13人,亂供株連受害者數十家,元偉均為申報解脫。復委署崇仁縣。遭父喪,歸葬。時泉州倭患連年,遂移居建寧。卒於萬曆初年(1573~1574)。元偉治學崇尚程朱,而重躬行,不尚空談。故致力於飲食衣服男女起居動靜言談舉止等日常生活行為。要求自己甚嚴,偶有過失,長跪自罰。
個人成就
作《考德錄》,記載平生日曆,自序云:“不自揣量,非聖賢書不觀,非孝弟之志不存,非天地古今之運化,英雄豪傑之作用無以入吾思也。氣拘物蔽,鞭策不前,悠悠作輟,出入是懼,於是有是書之作雲。”所謂“考德”,一是自我反省,一是學習心得,以為檢驗自己的品德和氣識。元偉歷官雖久,而淡然處之,時遭變故或家難,而篤學養性至老彌篤。崇尚朱熹之言,以為世間事,須臾變滅,皆不足置胸懷,惟有窮理修身為究。著有《四書折衷》、《四書論著》、《易經聚正》、《讀書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