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衛生健康局

蓬安縣衛生健康局

蓬安縣衛生健康局是蓬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蓬安縣衛生健康局
  • 隸屬:蓬安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推進全縣衛生健康發展工作。
(二)牽頭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深化改革的重大政策和措施。貫徹落實全縣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綜合監管等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參與配合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全縣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推進和諧醫患關係建設,提出醫療服務的建議。
(三)負責制定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參與開展檢疫監測工作。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制定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依規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補充目錄,並對全縣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配送、使用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六)貫徹實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和社會信用體系。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
(七)貫徹醫療機構和衛生健康服務行業相關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八)貫徹落實國省、市人口與家庭發展政策,承擔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九)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婦幼健康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全縣基層衛生和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十)負責重要領導人、重要外賓來蓬安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安排的醫療衛生保障及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擬訂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推動中醫藥工作健康發展。
(十二)負責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科技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健康隊伍建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四)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省市要求,組織開展衛生健康交流合作以及衛生援助工作。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改革、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及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負責衛生健康區域協同發展工作。貫徹落實促進民營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政策。指導衛生健康行業學(協)會日常工作。
(十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一)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蓬安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衛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提高健康意識,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著力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科學性和持續性,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加強醫療、醫保、醫藥的聯動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

內設機構

家庭發展與老齡健康股
貫徹落實國、省、市人口與家庭發展及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老年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承擔全縣人口統計和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落實計畫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關懷政策。負責計畫生育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病殘兒童醫學鑑定和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大力發展老齡事業,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開展老年優待、老年關懷、權益保護、老齡政策法規宣傳、老年協會建設等工作。負責指導計生協會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
指導監督衛生健康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實施,並開展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與報備,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普法宣傳、依法治縣建設和“兩法銜接”等工作。 負責衛生健康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以及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改革相關工作以及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管理。負責鄉村醫生執業註冊以及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的執業準入工作。負責指導衛生健康行業醫學(協)會日常工作。 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醫療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等綜合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等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開展執法監督,查處違法行為,辦理違法案件等綜合監督執法工作。參與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及監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承擔醫療“三監管”工作。承擔縣域內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放射診療機構的放射衛生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依法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為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食源性疾病暴發識別和溯源分析提供技術支持。牽頭負責環境保護工作,牽頭促進醫療衛生機構履行危險物品、醫療“三廢”等的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承辦“河長制”日常工作。負責“治亂減負”等日常工作。負責信訪、綜治、維穩、反邪教、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規劃財務股
組織制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和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落實衛生健康服務業政策、制度、規範和標準。負責指導並監督所屬預算管理單位衛生健康基本建設項目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管理、政府採購工作。承擔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衛生健康設備政府採購管理和協調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對全縣衛生健康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提出衛生健康經濟等建議。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內部審計相關工作。
辦公室
負責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牽頭制訂年度計畫,起草有關綜合性文稿,置辦局機關綜合性會議。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宣傳、績效管理、信息調研、信息發布、政務公開、後勤保障以及衛生健康史志編撰等工作。負責重大衛生健康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事項的督促檢查。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政協委員提案。 承擔衛生健康科普、新聞等工作。負責本單位、本系統宣傳平台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等工作。負責宣傳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工作。
衛生健康扶貧辦公室
牽頭負責衛生健康扶貧、鄉村振興工作
公共衛生與職業健康股
擬訂衛生健康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疾病預防控制、婦幼衛生健康體系和工作網路建設,貫徹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和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及相關政策,依法開展傳染病、職業病、精神衛生的防治工作;擬訂全縣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公共衛生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實施疫情監測、疾病監測、慢性病防控等預警預測,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等疫情信息工作;依法組織開展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及相關危害因素監測。 貫徹執行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政策、規劃、措施。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工作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縣級公立醫院承擔公共衛生工作。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組織實施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免費婚前醫學檢查,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服務工作。承擔避孕藥具規範管理職責,審核提出縣級避孕藥具需求計畫。 執行職業衛生相關政策,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治理、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程項目職業病防治技術實施。承擔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承擔縣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縣狂犬病預防控制的具體工作,參與愛國衛生運動相關工作。
醫政中醫與體制改革股
貫徹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等有關規範和標準。監督管理全縣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組織開展全縣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質量的管理。承擔涉及醫療價格規範治理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醫療損害鑑定的委託受理,指導、監督、協調醫療糾紛處置。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對全縣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配送、使用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所屬單位醫用設備裝備配置管理;負責醫療行業糾風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公立醫院改革日常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項質量標準和管理制度。對全縣中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指導基層中醫藥工作。負責對全縣中醫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標準、技術水平、醫療護理質量、中醫醫療機構管理規範、職業道德規範等實施監督管理。負責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監督管理。負責中醫藥人才培訓、中醫藥成人繼續教育、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擬定中醫藥產業規劃和相關政策,統籌協調推進全縣中醫藥產業發展。 擬訂衛生健康科教發展規劃及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促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相關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科技成果轉化推廣與技術評估等工作。組織指導醫師培訓、醫學教育、中醫藥師承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國、省、市重點學科(專科)建設工作。負責重要領導人、重要外賓來蓬安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安排的醫療衛生保障及服務工作。 牽頭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和規範措施,組織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隊伍;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牽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政工人事股
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與評審申報工作。綜合管理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準入工作。負責農村醫學定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和藏區“9+3”免費教育計畫項目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幹部管理、人事管理、年度考核、機構編制、工資管理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衛生援外醫療隊員的選派,對外技術、勞務合作與交流,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研修、學習、工作等的管理。承擔局黨委及促進基層黨組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日常工作。牽頭開展“雙擁”、統戰、宗教、關心下一代工作。
統計與信息化建設股
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負責人口監測信息和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規劃、運行規範、規章制度。推動衛生健康信息資源開發與共享。負責轄區內衛生信息和化平台建設工作。承擔國家居民健康卡發放、管理、維護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統計年報、統計調查與分析及日常統計管理工作。
蓬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一)完成上傳下達的疾病預防控制任務,負責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具體工作的管理和落實;負責轄區內疫苗使用管理,組織實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調查與信息收集、報告,落實具體控制措施;
(三)開展病原微生物常規檢驗和常見污染物的檢驗;
(四)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與衛生監督執法相關的檢驗檢測任務;
(五)指導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城市社區衛生組織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開展衛生防病工作,負責考核和評價,對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相關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
(六)負責疫情和公共衛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報告,指導鄉、村和有關部門收集、報告疫情;
(七)開展衛生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普及衛生防病知識。
蓬安縣衛生執法監督大隊
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維護公共衛生秩序和醫療服務秩序,保護人民民眾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負責全縣的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等具體執法監督工作。
蓬安縣衛生計生財務核算中心
1.建立健全財務集中核算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2.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核算,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等有關規定開展會計監督。
3.指導並協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預算管理。
4.監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國有資產及各類財務票據。
5.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各級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財務預決算報告和經濟運行分析報告,並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負責人審簽。
6.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報賬員開展業務工作,並定期開展業務培訓。
7.參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重要經濟業務活動事項研究。
8.牽頭負責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核對。
9.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檔案整理、裝訂、臨時保管及移交等工作。
1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部門應該履行的其他職責。

現任領導

局長:蘇熙鴻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為“四川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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