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審計局是蓬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蓬安縣審計局
- 地區:蓬安縣
- 職能:審計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審計檔案草案。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財政經濟及相關檔案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縣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級政府投資和以縣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財政資金以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依據授權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縣級各部門、國有企業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審計領域內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縣審計工作統籌,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人秘股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安全、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接縣委縣政府績效考核,承擔重要事項督查督辦。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建工作、隊伍建設、思想宣傳、統一戰線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協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法規審理股
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組織開展審計相關舉措、規劃等重要問題研究。承擔審計業務重要文稿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負責與縣人大、縣政協協調聯繫有關審計業務工作。負責承接市審計局績效考核。承擔審計業務信息調研工作、審計統計工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承擔地方性審計檔案草案的起草工作。參與起草地方性財政經濟相關檔案草案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監督檢查審計業務質量,糾正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負責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移送協調。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工作。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
依據授權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縣級各部門、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有關工作。承擔相關業務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級政府投資、以縣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承擔重大項目稽查工作。承擔相關業務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蓬安縣投資審計中心
負責組織實施政府投資項目的現場審計,對重大投資項目組織實施跟蹤審計;負責審計現場取證,固定投資項現場審計證據;負責擬草建設項目審計通知書、報告和審計決定;按下達的任務開展審計調查,按要求撰寫審計調查報告以及簡報、信息等;搞好基本建設投資法規的宣傳貫徹;負責基本建設投資審計業務的年度安排和年終工作總結,以及審計意見和決定的落實回訪工作,並做好審計報表、上級審計機關對應部門業務總結和檔案歸檔工作;涉及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由投資審計中心牽頭負責,投資審計總結由投資審計股牽頭負責;辦理上級審計機關或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財政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組織審計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依據授權實施金融、稅收審計。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農業與資源環境審計股
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依據授權開展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縣級各部門主要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
行政與企事業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委工作機關、縣級人大機關、縣政府工作部門(單位)、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群團組織及其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組織審計縣屬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承擔國有企業監事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承擔相關業務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