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亞那教育制度

蓋亞那教育制度,蓋亞那1814年淪為英國殖民地,1966年獨立。1970年成立合作共和國。為大英國協成員國。人口75.47 萬(1990年),印度族人占 50%,黑人占 30%,余為混血種人、印第安人、白人和華人。多數居民信奉基督教、印度教和伊斯蘭教。官方語言為英語。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394美元(1991年)。教育目的在於使公民了解蓋亞那的社會狀況和自己的作用,培養致力於民族發展的行為方式,並為他們提供社會經濟發展所需要的普通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蓋亞那教育制度
  • 所屬國家:蓋亞那
1976 年,政府規定從幼稚園到大學的整個教育系統一律免費。幼兒教育 2 年(3 歲~5 歲)。國小 6 年(5 歲~11 歲),分預備學校(2 年)和普通初小(4 年)兩個階段,畢業生獲國小畢業證書。國小畢業生升中學須經中學入學考試。中學 6 年(11 歲~17 歲),分國小二部、社區中學、普通中學和綜合高中四類,各類學校相通。從一類中學轉入另一類中學須憑中學學業考試成績。通過加勒比考試委員會舉辦的考試和倫敦大學“O”水平和“A”水平普通教育證書考試,可升入高等學校學習。學生可進入國內的工學院、師範學院和蓋亞那大學,亦可在國外大學學習國內沒有的專業。1988 年,幼、初、中、高四級教育的入學率分別為 73%、115%、58%和 4.4%。1989 年,平均每萬名居民中有大學生 587 人。中國小教師由政府舉辦的二至三年制師範學院培養,其他教師由國內外大學培養。非正規教育(成人教育)由高教部領導。因識字人口已占人口總數的 90%,掃盲不是主要任務。實行中央集權制,但自 20 世紀 80 年代始,全國分為 10 個地區,允許地方參與教育管理。教育經費由政府提供。1988 年,全國教育經費占政府預算的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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