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溪縣應急管理局

蒼溪縣應急管理局

蒼溪縣應急管理局是蒼溪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溪縣應急管理局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地區:蒼溪縣
  • 所屬部門:蒼溪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各鄉鎮、縣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地震災害防禦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地震災害防禦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負責組織、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牽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上級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各鄉鎮、有關單位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省、市、縣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和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撥及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承擔防震減災工作職責。負責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縣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縣重大工程的抗震設防監督工作。
(十二)依法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鄉鎮和縣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省、市應急管理部門做好在蒼央屬、省屬、市屬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及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備案管理責任。
(十五)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地震災害防禦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七)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八)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地震災害防禦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和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地震災害防禦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副局長:沈琦、靳德志、李強、龍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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