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梧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 地址:梧州市龍圩鎮城西大道13號
- 機構職能:蒼梧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 內設機構:13個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和政策措施。配合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負責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與策略並組織落實,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理,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經自治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授權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三)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 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促進全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推進和諧醫患關係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按規定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提出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負責建立基本藥物制度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自治區藥物政策,擬訂本縣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組織實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組織衛生技術人員開展繼續醫學教育。
(十二)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
(十三)指導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評工作。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擬訂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計畫生育信息平台建設與運行維護管理,推進“智慧醫療”、“智慧計生”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六)指導制定中醫藥民族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七)開展愛滋病防治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我縣愛滋病實施防控和干預,控制愛滋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八)根據縣委和縣人民政府的要求,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九)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衛生應急辦公室、宣傳股)
人事教育股
規劃信息股
財務股
法制與監督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體制改革股
疾病預防控制股(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辦公室)
醫政醫管股(科技教育股、保健辦)
基層衛生股
婦幼健康服務股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股
中醫藥管理股愛滋病防控股
考核督查指導股(掛“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