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梧縣監察局

蒼梧縣監察局是蒼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梧縣監察局
  • 地址:梧州市龍圩區龍圩鎮政賢路18號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市、縣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縣人民政府直屬或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頒發的決議、命令和市、縣政府頒布的決議、決定的情況。
(二)負責調查處理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幹部、縣人民政府直屬或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他們做出行政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保護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依紀對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貪污、挪用的公共財物予以追繳,對賄賂財物及其他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並上繳國庫。
(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四)調查研究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鎮制訂有關政策的情況,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
(五)會同縣直屬有關部門以及各鎮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
(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區、市紀委、監察廳(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第一紀檢監察室
第二紀檢監察室
辦公室
黨風政風監督室(縣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案件審理室(案件申訴複查工作辦公室)
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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