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梧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蒼梧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是一家參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蒼梧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梧州市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法規,協助擬訂機關後勤事務管理、服務、保障工作計畫。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機關事務工作。
負責縣直機關辦公用房的後勤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用房的調劑、使用、處置和維修等。
(二)負責縣公務用車管理服務平台的車輛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全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承擔縣級重大活動公務用車保障工作。
(三)在節能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全縣公共機構節能日常工作。協助擬訂全縣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規劃、制度。協助開展能耗統計、檢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四)負責新城政務綜合樓、縣直部門第二辦公區公共區域的安全保衛和消防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召開大型會議、重要活動的後勤服務工作。
(六)負責縣機關食堂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新城政務綜合樓、縣直部門第二辦公區公共區域、縣直有關部門仍在原縣政府大院辦公區的環境衛生工作。
(八)負責新城政務綜合樓、縣直部門第二辦公區、仍在原政府大院辦公的縣直部門辦公樓的修繕及設備設施的管理、維修維護等工作。
(九)負責縣直機關辦公用房的後勤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用房的調劑、使用、處置和維修等。
(十)負責公租房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蒼梧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由中心本級單位及1個下屬單位構成。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是:蒼梧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公益一類),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 蒼梧縣政府機關服務所(公益一類)。
蒼梧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部門機關內設機構共設8個職能股室,分別是:辦公室、辦公用房管理股、後勤物業股、財務股、公共機構節能股、公務用車管理辦公室、接待辦公室、保衛股。

人員編制

蒼梧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人員編制總數43名,其中:參公事業編制27名,全額事業編制16名,機關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90名。其中,在職在編人員33人,包括:參公事業在職在編人員18人、全額事業在職在編15人,機關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在職在編人員90人。公益性崗位5人。退休人員20人,其中,蒼梧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12人,蒼梧縣政府機關服務所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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