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縣環境保護局是蒲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蒲城縣環境保護局
- 所屬部門:蒲城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蒲城縣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基本制度和法律規定,組織擬定全縣有關環境保護的地方性規章、辦法並監督執行;擬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督促實施;組織監督實施中省市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2、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放射性、電磁輻射、光輻射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
3、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
4、指導和協調解決區域內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和處理工作;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組織和協調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執法檢查活動。
5、負責落實全縣污染減排目標任務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制定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下達分解全縣環境保護的控制指標,並督促實施;貫徹落實排污許可制度;組織全縣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6、承擔全縣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定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的環境影響報告和“三同時”的執行;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對涉及全縣環境保護的地方性規定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
7、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發布;貫徹執行中省市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監督性監測;組織、指導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質量公布。
8、監督執行中省頒布的各類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組織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環境科技成果的推廣,指導全縣清潔生產;指導和推動環保產業的發展;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合作交流。
9、承辦市環保局、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