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苔事件

1987年5月蒼山縣薹滯銷,蒜農強烈不滿。5月27日縣城卞莊大集,擠滿賣蒜薹的各種車輛,收購點已停止收購。三合鄉一蒜農將1車蒜薹拉進縣政府院內,到處拋撤,引起民眾圍觀,多達千人。極少數不法分子從中煽動民眾衝進辦公樓,打砸縣政府,與此同時,神山鎮的青竹、和莊一帶過路汽車10多輛被砸,有的司機、幹部被打。事件發生後,轟動全國,後被官方稱作“蒜薹事件”,載入《蒼山縣誌》。

基本介紹

社會背景,起因,經過,結局,紀念,

社會背景

1987年,由於當時的地方政府未能充分評估所能消化的市場容量,盲目硬性攤派,要求農民種蒜薹,結果雖然田間蒜薹豐收,由於找不到市場導致大量蒜薹無法賣出。

起因

1987年5月蒼山縣種植大蒜6200公頃,產蒜薹4500萬公斤,一度嚴重滯銷,蒜農強烈不滿。5月27日縣城卞莊大集,擠滿賣蒜薹的各種車輛,收購點已停止收購。三合鄉一蒜農將1車蒜薹拉進縣政府院內,到處拋撤,引起民眾圍觀,多達千人。

經過

極少數不法分子從中煽動民眾衝進辦公樓,將一樓4個單位的門窗玻璃全部砸碎,搶走檔案資料、辦公用具、印章等,直接經濟損失6萬多元。與此同時,神山鎮的青竹、和莊一帶過路汽車10多輛被砸,有的司機、幹部被打。

結局

事件發生後,省地派工作組赴蒼山調查處理。認為這次事件主要是由於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思想上、作風上嚴重官僚主義和失職造成的。據此,中共臨沂地委決定:撤銷對"蒜薹事件"負有主要責任的李常存蒼山縣委副書記職務,並建議撤銷其縣長職務;縣委書記楊國勝停職檢查,視檢查情況另行處理。對藉機煽動打砸搶的少數違法分子,蒼山縣法務部門進行了收審,經審理逮捕9人,對29人分別作罰款、賠償、教育釋放處理。

紀念

蒼山縣為紀念“蒜薹事件”,在蒼山塔山公園內建了一座大蒜塔,大蒜塔於1992年5月27日奠基,歷時1年竣工。塔高11層,層高3米,加之塔子山海拔高度78米,塔身海拔高度110米,塔層四面辟門,八角迴廊紫繞。塔頂倒立蒜頭,恰似譬鐘,風吹有聲,警示後人記取"蒜薹事件"的教訓,不忘前車之鑑。蒜倒,即算計到矣,告誡各級為政之要在於循規律擇善而後,澤加於民,和濟百姓,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則為大計也!
蒼山塔山公園內的大蒜塔蒼山塔山公園內的大蒜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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