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志鵬

蒙志鵬

蒙志鵬,男,漢族,1968年1月生,四川西充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9月入黨,研究生學歷(1998年1月中央黨校研究生院經濟學專業畢業),碩士學位。曾任烏魯木齊市政府黨組成員、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委委員、行署常務副專員等職。

2014年,因涉嫌嚴重違紀,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和行政撤職處分,職級由副廳級降為主任科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志鵬
  • 出生地:四川西充
  • 出生日期:1968年1月
  • 職業:公務員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人物履歷,涉嫌違紀,

人物履歷

歷任烏魯木齊市政府黨組成員、烏魯木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副書記、主任;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
2005.12-2011.02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1.02-2013.0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自治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經濟運行、安全生產、軍工、電力等方面工作。;
2013.07-2014.0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2014.01-2014.07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委委員、行署常務副專員。

涉嫌違紀

2014年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對阿克蘇地委委員、常務副專員蒙志鵬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蒙志鵬在擔任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期間,向有關人員(已另案處理)行賄。
蒙志鵬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蒙志鵬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職級由副廳級降為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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