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雄斌(茂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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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雄斌,曾任茂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董雄斌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工作單位:茂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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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2016年4月—2018年4月,任茂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立案審查

2018年4月,經批准,茂名市紀委監委對茂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董雄斌等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2018年1月12日,茂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董雄斌帶領該局第三黨支部黨員6人,前往信宜市懷鄉起義舊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開展黨員主題教育活動,緬懷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跡,傳承黨的紅色基因。活動結束後,董雄斌等人明知信宜市某石場老闆周某斌是其管理服務對象,仍接受周某斌的安排在信宜市興和飯店吃晚飯。宴請期間,董雄斌等人又違規收受周某斌派發的2000至500元不等的紅包禮金,總計5500元,其中董雄斌收受2000元。晚飯後,董雄斌以參加信宜市安監局次日組織的爬山活動為由,留宿信宜市區某大酒店過夜。期間,董雄斌又叫來茂名市煙花炮竹公司經理龐某波、信宜市安監局副局長賴傑及梁立莊等人,一起在大酒店客房內以打麻將的形式賭博。
董雄斌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律意識淡薄,在茂名市委巡察組巡察該局結束不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開展黨員主題教育活動後,公然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紅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參與賭博,其行為已構成違紀,鑒於其在立案審查調查期間如實交待並主動上繳違紀所得,具有從輕或減輕處分情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報茂名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董雄斌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並按程式免去其市安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對其餘涉案人員按程式給予相應的處分。

嚴重警告

2019年1月29日,中央紀委對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其中廣東省茂名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董雄斌等人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
2018年春節前夕,董雄斌等7人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周某宴請,並分別收受金額不等的紅包,其中董雄斌收受2000元。此外,董雄斌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董雄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並辭去茂名市人大代表職務;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違紀所得被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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