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賢父子驕奢不道案,此案發生於西漢時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董賢父子驕奢不道案
- 出處:《漢書·佞幸董賢傳》
- 涉及人物:董賢
- 發生年代:西漢
案件經過
西漢哀帝寵幸臣下董賢,任為大司馬衛將軍,甚至想要禪讓帝位給他,引起外戚王氏的嫉恨。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哀帝病死。太后召王莽入宮,授與兵權,並撤消董賢的大司馬職務,董賢與妻子自殺。王莽又指使大司徒孔光劾奏董賢父子專擅朝政,多受賞賜,花費錢財以億計算,造成了國庫的空虛。還犯有驕蹇,對皇帝使者不尊敬,受賜不拜等罪惡。董賢自殺伏罪後,其父董恭等不悔過,反而厚葬董賢,在棺上畫四時之色和蒼龍白虎金銀日月,內置玉衣珠璧,皇帝的葬具也不過如此。應當沒收財產,將他們免去官職,離開京師長安。朝廷準奏後,董賢父董恭、弟董寬信與家屬遷徙到合浦居住,母親遣歸故鄉鉅鹿郡,財產被官府沒收後出賣,得錢四十三億。凡是董賢舉薦任官者一律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