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洪喜,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山東博興人,大學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8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12月,經中共濱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濱州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濱州市委批准,給予董洪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董洪喜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博興
- 出生日期:1963年3月
- 籍貫:山東博興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濱州地區(市)財政局商貿科科長、農業科科長、濱州市政府採購中心主任等職務;
2008年12月任濱州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3年12月兼任濱州市中小企業投資擔保中心主任;
2015年12月任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黨支部書記;
2017年—,任濱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曾任濱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任免信息
2019年12月19日,濱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決定:免去董洪喜的濱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濱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董洪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董洪喜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為企業提供擔保,干預工程結算價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收費、私設“小金庫”用於單位開支,挪用公款給其他單位使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董洪喜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2018年12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濱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濱州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濱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董洪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