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守諭,字次公,鄞縣人。舉人。魯王監國,召為戶部貴州司主事。時熊汝霖、孫嘉績首事起兵,然皆書生,不知調度。乃迎方國安、王之仁,授之軍政,凡原設營兵、衛軍俱隸之。孫、熊所統,惟召募數百人。
基本介紹
- 本名:董守諭
- 字號:次公
- 所處時代:明末清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浙江鄞縣
- 出生時間:?
- 去世時間:?
人物生平,恪守盡責,
人物生平
漢朝孝子董黯的後代。天啟四年(1624)年舉人,考進士七次不中。董黯文行甚高,與翁鴻業、姜思睿齊名;他們號稱浙東三俊。魯王朱以海監國,召為戶部貴州司主事。當時,孫嘉績、熊汝霖起義反清,然而都是書生不知兵事,於是就迎方國安、王之仁授之軍政,可是,方國安、王之仁來到之後,立即接管了浙東原有營兵和衛軍,自稱正兵;孫嘉績、熊汝霖、錢肅樂等雖被授予督師官銜,部下只有臨時召募而來的市民、農夫,稱之為義兵。
方國安、王之仁憑藉兵力優勢,竭力主張“分地分餉”:正兵應該瓜分全部正餉,即按畝計征的正額田賦;義兵只能食義餉,即通過勸輸等辦法取得的銀米。這實際上沿襲了弘光時四鎮和左良玉等軍閥割據余習,使義兵處於沒有固定糧餉來源而自生自滅的困境。
魯監國命廷臣會議,方國安、王之仁派來的司餉官員堅決要求全部田賦由正兵自行分地徵收,遭到許多廷臣的反對。戶部主事董守諭奏曰:“分餉分地非也。當以一切正供悉歸戶部。核兵而後給餉,核地而後酌給之先後。所謂義餉者,雖有其名,不可為繼。”這本是正常朝廷財政軍費開支的通行辦法,卻被方、王使者堅決拒絕。另一戶部主事邵之詹建議以紹興府田賦歸戶部,寧波府田賦供王之仁,金華府歸朱大典,其他地方歸方國安,意在使監國政權多少還有一點財政支配權。
可是,連這樣一個不得已的折衷辦法仍然遭到方、王的斷然反對。最後,還是把浙東各府縣每年六十餘萬錢糧由方、王二軍自行分配。浙東各處義師斷絕了糧餉來源,大多散去;連督師大學士張國維直接掌管的親兵營也只有幾百人。
恪守盡責
王之仁又請施行稅人法,塞鄞之金錢湖為田,而凡大戶之祀田官賣之以給軍。封奏疏下吏部商議,士兵露出白刃在門外等著。守諭不顧這些,堅持認為不行。
王之仁大怒,說在朝的大臣們尚且不敢裁量幕府;你只是戶部的一個小臣,怎敢阻大事?於是上言說得寧可得到一百個孟軻,不如缺一個商鞅;得到談仁講義的人數百,也不如得到一個雞鳴狗盜之雄。傳令召董守諭至軍營,準備殺他;魯王不能禁止,私下告訴他讓他躲避。守諭慷慨對曰:司餉守正,這是臣的本分;生殺都聽於主上的。
武寧雖悍將,但是他又能做什麼?桓溫、劉裕雄才巨勛,亦託言晉陽之甲,也不敢以一紙命令擅自捉拿朝廷大臣。臣寧可死在先王之前,聽武寧以臣血濺丹墀耳。於是,舉朝皆憤怒曰:之仁造反嗎?怎么敢沒有王的命令,而害餉臣。之仁迫於大義而止。明年,莊烈帝殉國周年,守諭請朝堂哭臨,三軍縞素一日。升經筵日講官,兼理餉事。及六月,清軍渡江,魯王航海,守諭還不及跟從,流落在民間。
當時以舉人入仕者有很多,而守諭卻閉門寫書。張肯堂殉國,他的遺孤被俘虜請求回到家鄉,當地官員詢問鄉紳士大夫,但是都無人敢應。守諭嘆曰:忠臣的後裔,怎么可以讓他孤獨無助呢!於是找到了監司。監司驚曰:公素高節,今何勇來?監司立刻就聽從了。
卒年六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