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治理有效性研究》是一篇論文,作者是孫志擁,伊志宏老師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董事會治理有效性研究
- 外文名:Research on board governance effectiveness
- 副題名:基於中國上市公司的經驗數據
- 論文作者:孫志擁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基於中國上市公司的經驗數據
外文題名
Research on board governance effectiveness
論文作者
孫志擁著
導師
伊志宏指導
學科專業
企業管理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學位授予時間
2007
關鍵字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董事會 公司治理
館藏號
F276.6
館藏目錄
2009\F276.6\15
中文摘要
從趨勢上來看,投資者投資時已經開始不僅僅關注公司財務績效,而且更加關注董事會治理的質量。什麼樣的董事會治理機制才是有效的,如何測評董事會治理的有效性成為公司治理研究領域中重要的前沿課題。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評價的內容與標準因治理環境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異,結合中國上市公司治理環境的特點,構建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評價體系和董事會治理績效測量模型,將有助於投資者減少信息的不對稱性,降低投資風險。同時,也有利於董事會治理績效較好的公司獲得更多的融資機會,促進資本市場的穩定與健康發展。 本研究主要採用的研究方法是規範分析與實證分析以及系統科學中的綜合評價。本文以國內外已有的規範分析的理論為依據,通過對各國公司的治理原則、公司治理準則、公司法、證券法以及破產法等有關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規的考察與比較,參考已有的規範研究與實證研究成果,構建上市公司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評價指標體系與評價標準。在此基礎上根據多目標規劃原理,採用系統科學中的綜合評價方法建立董事會治理績效測量模型,並將其用於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治理狀況的評價。實證分析方法主要用於董事會治理影響因素分析以及董事會治理特徵與績效關係的實證研究等。 對董事會治理的有效性進行研究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既涉及有效性研究的理論依據又涉及具體的評估手段分析方法。有效性研究指標體系的確定、評價標準的選擇以及評價方法、績效分析方向的確定是核心。除此之外,董事會治理績效與董事會特徵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中變數的選擇,尤其是被解釋變數以及控制變數的選取,是決定實證研究結論是否合理的關鍵。最終的研究目的是建立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評價體系和治理績效測量模型。 1、本文研究的思路如下: 1)首先是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變數研究。這部分研究是通過對公司治理和董事會治理的相關文獻的回顧、評述和分析,找出影響董事會治理質量的各種因素,包括董事會的結構特徵因素和董事會運作的關鍵環節。結構特徵包括董事會規模、董事素質、董事成員結構、領導權結構、專業委員會設定等,董事會運作的環節包括決策權授予、董事會會議、獨立董事職責履行等。這部分內容是構建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評價體系的基礎。 2)其次是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評價體系的構建,基於上述的分析和評價,結合中國上市公司所處的特殊環境,通過對國際上比較成熟的評價體系的研究以及借鑑國內學者在這一領域的研究成果,構建了中國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評價體系並對該體系相關指標的標準進行了分析,為後面的實證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持。 3)再次是關於組織績效測量的研究。首先是對董事會治理績效的概念進行界定。董事會治理是個系統的概念,既包括了特徵因素又包括了運作的因素,運作的因素實際上是行為特徵,本文認為董事會治理的績效是一個特殊組織的績效,是這種組織的特徵和組織中的個體以及組織本身的行為決定的,因此董事會的治理績效是指董事會通過其任務和職責的履行而達到的治理效果。如何來度量這種效果呢,通過對各種組織績效評價技術的分析和研究,找到了平衡計分卡(BSC)這種適合董事會績效測量的評價技術構建了財務績效和非財務績效指標構成的績效測量模型。 4)最後是關於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與董事會治理績效的實證研究以及相應的政策建議。這部分內容首先是樣本的確定和數據的採集,然後基於這些數據對所提的評價體系和相關假設進行驗證。根據實證的結果,結合中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環境提出改進董事會治理的政策建議。 2、本文的主要研究結論: 1)我國上市公司經過十餘年的現代企業制度改造,董事會治理的質量得到了逐步的提升。但是在董事特徵和董事會獨立性兩個方面還有很大的差距,應該在這兩個方面加強改革,尤其是選舉制度和提名方式更急需改革。 2)本文構建的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評價體系能夠比較好的反映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治理的狀況,這個體系對應的董事會治理指數和子因素指數與董事會治理績效存在顯著的相關關係。這為我們下一步完善這個體系打下了基礎。 3)董事會規模與董事會治理的績效沒有顯著的相關關係,也沒有發現董事會規模對董事會治理績效有滯後效應,但是非參數檢驗的結果告訴我們,董事會規模過大不利於績效改善和代理成本的降低。在我國,董事會規模為9人左右比較適合。規模較小的董事會,應增強董事的獨立性,並提高高管層的持股比例有利於主營業務的發展。我國上市公司尚沒有充分重視董事會的決策作用以及董事的社會資本,尤其是獨立董事在公司董事會中的決策作用並未受到重視。上市公司引入獨立董事以及設定審計委員會的主要目的在於滿足證監會的基本要求,而並不是改善公司治理結構與公司治理機制的自發性要求。 4)獨立董事治理與董事會治理績效的財務指標和信息披露、防止違規、增強財務安全性、降低代理成本、保護股東權益等方面有顯著的相關性,但是在規範關聯交易方面作用有限,可能跟獨立董事大多由大股東和內部人來提名有關係。另外大股東性質和行業特徵對獨立董事作用的發揮有顯著影響。 5)我國上市公司的領導權結構逐步由兩職合一向兩職分離過渡。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分設的制衡作用效果明顯,兩職完分離對降低代理成本具有顯著的滯後效應,同時兩職分設對於防止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現象的發生,以及規範關聯交易具有積極的作用。 6)董事會專業委員會的設定現狀不理想,尤其是審計委員會的設定。設定了審計委員會的公司在信息披露質量保證和財務舞弊防範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作用還有待於提高,而在關聯交易的公允性方面發揮的作用就非常有限。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離理想的狀況差距很大 3、本文的創新點: 1)提出了研究董事會治理有效性的理論框架,為研究公司治理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和思路。過去的研究,尤其是實證研究多停留在單一因素之間的關係研究,本文通過評價和測量體系的建立來研究董事會治理的有效性問題,讓我們更能清晰的了解董事會治理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和發展方向。 2)構建了一個適合中國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評價體系,對董事會治理有效性定量測評進行了初步的探索; 3)完善了董事會治理績效的概念,建立了一個引入平衡計分卡的董事會治理績效測量模型,並對董事會治理有效性指標與治理績效的關係進行了系統的實證分析;為確定更加科學合理的董事會制度以及研究董事會治理效率的經驗分析框架提供了依據,結合我國上市公司的制度背景,提出了許多具有政策指導意義的理論假設,其中一些觀點得到了上市公司經驗數據的支持; 4)董事會治理有效性評價與治理績效關係的實證分析中,控制變數的選擇注重了其他董事會治理要素以及公司治理要素有可能對董事會治理績效產生的影響,使本文得出的結論更加符合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