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召棠(審判戰犯的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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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召棠(1908——1960),字希棟,繁昌人,出生於一個中醫世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葛召棠
  • 出生日期:1908
  • 逝世日期:1960
  • 畢業院校:上海政法大學
個人經歷
1930年,他以優異成績畢業於上海政法大學法律系,獲得學士學位,不久又取得了律師資格證書。五年後,他應邀到南京法政講習所擔任國文教員,兼任重輝商業專科學校法律教授。1935年他以第二名的成績通過了司法官考試,回到安徽,先後在太和、六和、霍丘、臨泉、廬江等地任法官,因秉公執法,多次獲得百姓捐贈的“萬民傘”。 抗爭勝利後,南京政府成立了“首都高等法院”。院長趙琛曾是他老師,知道學生精通法律、德才兼備、儀表堂堂,重用他為法院推事兼書記官,參與或主持了對大漢奸王蔭泰、殷汝耕、丁默村等8人的審判,表現出色,因此被推舉在公審大漢奸周佛海時擔任總指揮。1946年2月,南京成立了審判戰犯軍事法庭,15日,葛召棠調任為上校審判官,成為主審日本戰犯的五大高級法官之一。當年3月10日,在南京中山路勵志社禮堂舉行了審判日本“四大戰爭狂人”之一谷壽夫的公審大會。
當時,法庭大門上懸掛著“國防部審判日本軍事戰犯”黑色大字的白布橫幅,兩邊柱子上貼著“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倭寇血”的對聯,法台後壁掛著紫色帷幕,公案上鋪著藍色檯布,律師席、翻譯席、證人席秩序井然,一千多聽眾群情振奮。在莊嚴的氣氛中,葛召棠與其他四個法官及檢查官、書記官身披黑色法衣,肅然登台入座。面對著戰犯的百般狡賴,還要與千方百計為罪犯開脫的美國辯護律師及監審官辯論,葛召棠與其他幾個法官據理力爭,將蒐集的照片、控訴詞、甚至刀砍的頭顱等都拿出來作為鐵證,無可辯駁地宣判了谷壽夫的死刑。他們共同簽名蓋章,寫下了判決書:“谷壽夫在作戰期間,共同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犯強姦、搶劫、破壞財產罪,處死刑。同意,石美瑜 李元慶 葉再增 宋書同 葛召棠 三月七日”。
1947年4月26日11時,葛召棠作為監刑法官,代表抗戰勝利的中國人民,對罪大惡極的戰犯驗明正身後,莊嚴地宣讀了處決命令,鏗鏹有力的聲音,為中國人民伸張了正義。然後,葛召棠令罪犯在死刑書上籤字,並讓人在他後背插上“處決南京大屠殺主犯谷壽夫”的斬標,押赴歷史的斷頭台, 為國雪了恥。
解放前夕,葛召棠憎惡國民黨政府的貪官污吏,毅然拒絕赴台,帶著家屬在蕪湖市環城西路22號定居,任皖南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審判員、皖南科學館館員。1953年,他調任安徽省博物館編審,在此期間,他帶領幾個考古工作者回到他的家鄉繁昌,在他的祖墳所在地,採集了許多青白碎瓷片及瓷器成品回博物館,經過鑑定是宋代瓷器,他寫出了建國後第一個實地考察報告,改寫了中國瓷器歷史,為八、九十年代確立柯村宋代瓷器舊址奠定了基礎,2000年7月,繁昌窯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文物保護單位。
葛召棠多才多藝,琴棋書畫都很精通,他的書法端莊工整、博精楷則,有深厚的功力,在南京民名流書畫展中,他的作品與郭沫若張大千齊白石徐悲鴻等大家同室展出,當時出版的《民國書法史》還收錄了他的傳略。現在新編的《繁昌縣誌》介紹:“建國前一縣內書法首推葛召棠。其草隸篆,無不精研。”他的詩詞功底也很深厚,曾經為南京靈谷寺寫過一幅嵌名對聯:“靈氣所鐘,結為佛諦;谷聲回響,遍布法音”獲得人們一致稱讚。他同時又是個文物古蹟鑑定專家,除發現柯沖窯外,還為省博物館收藏與鑑定了許多文物。
1958年11月,葛召棠被錯劃為右派分子,被判十五年重刑,勞改中受傷沒妥善治療,1960年屈死獄中,而且屍骨無存,享年只有52歲。
所幸歷史恢復了公正,撥亂反正後,安徽人民高級法院終審判決撤銷原判。1995年,為紀念這個“繁昌窯”發掘第一人,有關部門在柯家沖為他建立了衣冠冢。南京江東門“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至今還掛著他的半身照片,陳列著他的文房四寶。 “訟庭雪國恥,書法留風神”,人民永遠不會忘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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