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律師

是指具有律師執業資質,以著作權法律服務為主要業務的律師。著作權律師的出現和發展是律師專業化分工的必然趨勢。

服務範圍,區別,

服務範圍

著作權律師在著作權訴訟糾紛的服務領域主要如下:
1)、著作權權屬糾紛代理;目前著作權權屬糾紛主要表現為法人單位與其工作人員對法人、職務、非職務等作品歸屬引起的糾紛、因合著作品著作權歸屬和編輯作品的歸屬等引起的糾紛;
2)、著作權侵權糾紛代理;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是指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法侵害著作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行為;
3)、著作權契約糾紛代理;著作權契約糾紛包括了著作權轉讓契約糾紛和著作權許可契約糾紛等兩個重要方面;
其他服務:
1)、代理髮送著作權侵權警告信、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著作權侵權對比法律意見;
2)、代理客戶進行著作權糾紛的訴前調解事項;
3)、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配合委託人開展制止著作權侵權的工作和著作權索賠工作;
5)、接受當事人委託,擔任仲裁代理人,處理與著作權相關的契約糾紛案件的仲裁活動;
6)、代客戶處理網路傳播權侵權訴訟與行政查處;接受當事人委託,擔任著作權權屬糾紛、契約糾紛、侵權糾紛的智慧財產權訴訟代理人,參與起訴、應訴、反訴、出庭、和解、抗訴等訴訟活動。

區別

著作權律師和著作權律師可以在廣義上理解為一個類別,其專業的分工讓律師在為客戶提供著作權法律服務時更加得心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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