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限》是唐代段成式(約803-863)所撰筆記小說《酉陽雜俎》續集《支諾皋上》中的一則故事。敘述秦漢前南方一個洞主的女兒,名葉限,是一位百越姑娘。幼年喪母,從小聰明能幹,得到父親的鐘愛。父死後,繼母對她百般虐待,並殺害了她精心飼養的一條魚。葉限得到“自天而降”的神人指點,將魚骨藏於屋中,“金璣玉食,隨欲而具”。在一次地方的節日活動中,葉限瞞過繼母,“衣翠紡上衣,躡(踩)金履”去參加。因被繼母及異母妹察覺,倉卒逃離,遺下一隻金鞋。這隻金鞋為鄰近海島上的陀國主得到。他派人到拾得鞋子的地方讓所有的女子試穿,終於“得葉限”,於是“載魚骨與葉限俱還國”,“以葉限為上婦”,而“其母及女,即為飛石擊死”。
葉限故事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私有制下家庭生活中的矛盾。它譴責了繼母的貪婪、冷酷和偏心,對於弱小的孤女寄予滿腔同情。在善、惡的對比和較量中,故事通過幻想的手法,使受欺凌者最終獲得幸福,為惡者則遭到毀滅的下場。長期以來,在中國的廣西、廣東、浙江以及一些少數民族中都有與此大同小異的故事流傳。
葉限的故事幾乎包括了歐洲童話灰姑娘的全部要素:後母虐待、難題刁難、神力幫助、集會出彩、以鞋驗身、嫁與王公。裡面的“洞”、“土人”等詞語顯然說明,這個故事發生在中國南方的少數民族裡面。有人說“洞人”就是侗族,吳是大姓。也有人說“洞”是唐朝對邕州羈縻州基層行政組織的稱謂,吳洞是今天的壯族地區,在壯族的婚戀風俗中,“鞋”是定情之物,並且是女方送給男方的。故事中,國王統治的“陀汗國”,學界一般認為就是新舊《唐書》所載的“陀洹國”,而今天印尼的蘇門答臘科恩,很可能與其關係密切。
趙明龍表示,從《葉限》故事內容來看,有些習俗在壯族中仍有存在,如歌圩(洞節)、以鞋定情、神魚等,都帶著桂南地區壯族民間的文化元素。值得提出的是,類似《葉限》故事在壯族民間仍有多種版本,如流傳於桂南壯族民間的《達加和達倫》、流傳百色地區的《以佳和以冷》、流傳廣西西部的《達架的故事》、流傳廣西田陽的《達乍達侖》、流傳廣西德保縣東陵鄉的《渣和吝的故事》等,這些都表明與壯族古代“葉限”故事有著生生不息的傳承關係。
南人相傳,秦漢前有洞主吳氏,土人呼為“吳洞”。娶兩妻,一妻卒,有女名葉限,少慧,善淘金,父愛之。末歲,父卒,為後母所苦,常令樵險汲深。時嘗得一鱗,二寸余,赬鰭金目,遂潛養於盆水。日日長,易數器,大不能受,乃投於後池中。女所得餘食,輒沉以食之。女至池,魚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復出。
其母知之,每伺之,魚未嘗見也。因詐女曰:“爾無勞乎?吾為爾新其襦。”乃易其敝衣,後令汲於他泉,計里數里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魚,魚即出首,因斫殺之。魚已長丈余,膳其肉,味倍常魚,藏其骨於郁棲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復見魚矣,乃哭於野。忽有人被發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爾無哭,爾母殺爾魚矣!骨在糞下。爾歸,可取魚骨藏於室。所須,第祈之,當隨爾也。”女用其言,金璣玉食,隨欲而具。
及洞節,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遠,亦往,衣翠紡上衣,躡金履。母所生女認之,謂母曰:“此甚似姊也。”母亦疑之。女覺,遽反,遂遺一隻履,為洞人所得。母歸,但見女抱庭樹眠,亦不之慮。
其洞鄰海島,島中有國名陀汗,兵強,王數十島,水界數千里。洞人遂貨其履於陀汗國。國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減一寸。乃令一國婦人履之,竟無一稱者。其輕如毛,履石無聲。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錮而栲掠之,竟不知所從來。乃以是履棄之於道旁,即遍歷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葉限,令履之而信。葉限因衣翠紡衣,躡履而進,色若天人也。始具事於王,載魚骨與葉限俱還國。其母及女,即為飛石擊死。洞人哀之,埋於石坑,命曰“懊女冢”。洞人以為禖祀,求女必應。陀汗王至國,以葉限為上婦。
一年,王貪求,祈於魚骨,寶石無限,逾年,不復應。王乃葬魚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為際。至征卒叛時,將發以贍軍。一夕,為海潮所淪。
①南人:此處指嶺南各少數民族。
②樵險汲深:到險峻的山上打柴、到深潭邊汲水。
③赬鰭(chēng qí):紅色的鰭刺。
④襦:穿在單衫外面的短襖。
⑤徐:從容不迫。
⑦第:但,只。
⑧禖祀:為求婚而進行的祭祀、祈禱。
⑨斛:古代容量單位,南宋以前,十斗為一斛,南宋末年改作五斗為一斛。
⑩贍軍:這裡指支付軍費的意思。
南方人傳說,在秦漢之前,有個姓吳的洞主,當地人就叫他吳洞。他娶了兩個老婆,其中大老婆死了,留下一個女兒叫做葉限,從小溫柔賢惠,能用金線做出華美的衣服,吳洞非常寵愛她。幾年後(的年末),吳洞也死了,葉限被後母嫌棄,後母常常讓她到高山上砍柴,去深潭邊汲水。
葉限有次打水的時候得到一尾魚,兩寸來長,紅色的脊鰭,金色的眼睛,就偷偷地把魚餵養在盆里。魚一天天長大,葉限換了好幾次盆子,大到盆子放不下的時候,葉限就把它放到院子後面的池塘里。她每天都把節省出的一些飯食投進去。在葉限過去的時候,這隻魚就會游到岸邊,露出頭來。其他人來到池塘邊,魚就不再出來。她後母察覺了這件事,每次到池塘邊偷看,總是看不到魚。就騙葉限說:“你最近累了吧,我為你做了件新衣裳。”於是把她的舊衣服藏了起來,然後又讓她到別的泉水那裡去汲水,路程計有上百里。後母慢慢穿上她女兒的衣服,袖子裡藏著鋒利的刀子走到池塘邊呼喚魚,那魚把頭露了出來,後母趁機把它砍死了。魚已經長到一丈多長,後母把魚烹飪了,味道比一般的魚強數倍,後母把吃剩下的魚骨藏在了糞坑裡。過了一天,葉限到池塘邊上,可怎么也見不到魚了,於是跑到野外悲傷地哭泣。忽然有個人披散著頭髮,穿著粗布衣服從天而降,告訴她:“你別哭了,你的魚被你母親砍死吃掉了!骨頭扔在糞坑里,你回去後,可把骨頭取出來藏在屋裡,需要什麼只管向它祈禱,都可以如願的。”葉限採納了他的話,果然金玉珠寶吃的穿的想要什麼都可以得到。
到了洞節的時候,後母(帶著她自己的女兒)去參加了,讓葉限在家裡看守庭院中的果樹。葉限等後母走遠了,穿上翠鳥羽毛編紡的衣服、金銀絲線做成的鞋子也跟著去了。後母的女兒認出她來,就告訴她母親:“那個人很像姐姐。”後母看了也很懷疑。葉限察覺出來,趕忙匆匆地趕回去,丟了一隻鞋子,被一個洞人得到了。後母回來,只見女兒抱著院子裡的樹睡覺,也就不再懷疑她了。
吳姓的這個部落臨近海島,島上有個叫陀汗的國家,兵力強盛,統治著附近幾十個海島,面積達到幾千海里。洞人把那隻金線鞋子賣給他們,陀汗王得到後,讓左右下人穿上去試試,腳最小的穿上去鞋子也差一寸。於是下令全國所有的婦人都穿上試一下,竟然沒有一個合適的。那鞋子輕的像羽毛,踩在石頭上也沒有聲音,陀汗王猜測那個洞人是通過不正當的途徑得到鞋的,於是拘禁並拷打他,最終也不知鞋是從哪裡來的。國王就認為是誰丟在路邊的,於是派人到此洞的各戶人家搜查,若有同樣的婦女穿的鞋子,就報告抓來。找到葉限,讓她穿上試試,然後就相信了。於是葉限又穿上翠羽衣和金絲鞋進見,容貌如天上的仙女。這才向國王陳述事實,陀汗王帶著葉限和魚骨回國。後母和她的女兒們都被飛石打死了,洞人可憐她們,就挖了個石坑埋起來,叫做“懊女冢”。
國王把葉限帶回國後,封為第一夫人。有一年,國王起了貪念,向魚骨祈求,得到無數珠寶。過了一年,再求魚骨,什麼也得不到了。國王就把魚骨埋到了海邊,用百斛珠玉隱藏起來,以金子為界限,等征討叛軍作亂時,國王決定挖出珠寶供養部隊,結果一晚上的時間,埋藏的地方就被海潮淹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