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義問

葉義問

葉義問(1098-1170),字審言,宋嚴州壽昌(今浙江建德李家鎮)人。建炎二年(1128)中進士。初為饒州教授兼攝郡事,因歲旱嚴重,未經奏準,便發常平倉米,以賑饑民。提點刑獄官黃敦書為此事上疏彈劾,高宗下詔勿問,反遷升葉知江寧縣,不久升江州通判。

基本介紹

  • 本名:葉義問
  • 字號:字審言
  • 所處時代:宋代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嚴州壽昌
  • 出生時間:1098年
  • 去世時間:1170年
  • 官職:吏部侍郎、樞密院同知、資政殿學士
  • 爵位:新安郡侯
  • 諡號:忠簡
生平介紹,其它版本,

生平介紹

豫章太守張宗元悖逆於秦檜,秦檜以飛語傷人罪,囑漕臣張常先陷害。常先欲假他人之手行事。時張宗元因事道過九江,常先行文葉義問,要其拘留宗元,義問回答說:“吾寧得罪,不為不祥。”常先白於秦檜,義問被罷官。歷任臨安府司理參軍、饒州教授、知江寧縣、江州通判。治事不避權貴,因忤秦檜,罷去。秦檜死,詔升葉義問擢殿中侍御史,建言應罷逐秦檜親黨,敘復以言得罪者。時知樞密院事湯鵬舉效秦檜所為,廣置黨羽,將周方宗、李庚安置在台諫之列,俾便鋤除異己。他累章劾之,有“一檜死一檜生”之語,結果湯鵬舉、周方宗等均被罷免。累遷吏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尋兼侍讀,紹興三十年(1160)拜同知樞密院事。金主完顏亮自將兵,號百萬,自渦口渡淮,南侵而來有犯邊意,奉使還,建言當備之。亮果南下,奉命督師抵禦,然素不習軍旅,措置乖謬,罷提舉宮觀。復為言者所論,謫饒州。
葉義問畫像葉義問畫像

其它版本

【督師後經歷另一版本】帝命義問督江淮軍,並書“義問到處,如朕親行”八字於旗以賜之。義問與參謀軍事虞允文即犒師採石,召集諸將,勉以忠義。部署方畢,金兵已直搏宋軍。宋軍將士殊死應戰,鏖戰至天暮,勝敗未分。恰有潰軍自光州至,允文授以旗鼓,從山後轉出,敵以為援兵至,當即逃遁。宋軍以勁弓尾擊追射,大敗金軍。孝宗即位(1163),封義問為新安郡侯,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觀。
葉義問居官多年,清正廉明。平日慷慨好施,所得俸祿大多周濟親朋戚友。致仕後,老家既無房屋,又無餘資建造宅第,寄寓衢州庵舍以終天年。諡號“忠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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