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城縣教育局

根據地委辦公室、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印發〈葉城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喀黨辦字[2016]46號),設立葉城縣教育局(以下簡稱縣教育局),為葉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縣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計畫,確定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統計、分析和發布教育基本信息。
(三)綜合管理全縣幼兒教育、基礎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等,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工作。
(四)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學校(含學前教育機構)教學工作。
(五)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六)統籌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教育的發展和改革。
(七)承擔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制定縣教育督導計畫和評估方案,並進行指導、監督、評估。
(八)參與擬定教育經費投入情況;指導協調全縣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管理工作。
(九)指導全縣學校的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
(十)指導全縣教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育資格認定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各類教材和輔助的編譯、審定和出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語言文字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全縣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
(十三)參與擬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四)規劃、指導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轉化、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五)協調內地與縣內對口支援工作。
(十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各類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七)指導、協調全縣各級種類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管理工作。
(十八)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含學前教育機構)教學工作。
(十九)指導、協調漢語推廣工作。
(二十)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息、檔案、翻譯、保密、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衛、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指導機關服務中心工作;指導全縣教育安全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財務辦公室
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經費管理和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承擔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統計、分析、監測工作;承擔縣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學校的助學體系建設工作。
(三)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指導縣各學校的德育、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協調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思想品德課教學科研和德育、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教育系統政治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穩定工作。
(四)基礎教育辦公室
承擔全縣基礎教育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擬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辦學標準推進教學和課程改革;加強農村義務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負責中國小教材及幼稚園教學用學管理,指導中國小校外教育;負責縣中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其中:領導職數5名。核定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附則

本規定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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