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健農

葉健農,原名葉建隆,1899年7月出生,湖南省平江縣人。祖籍江西遂川,客居廣東,轉遷湖南已歷八代。其父略通詩書,系自耕農;其母賢惠,處事有條不紊。健農居長,有兩弟兩妹,1906年隨父母遷往縣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葉健農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899年7月
  • 原名 : 葉建隆
人物經歷,主要貢獻,

人物經歷

葉健農1907年進私塾,習儒家經典,背之乎者也。1911年8月考入平江縣立第一高小就讀,苦學勵志,成績優異。1914年8月經三場考試,進入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人才薈萃,楊昌濟、徐特立、方維夏、毛澤東、蔡和森、羅學瓚、李維漢等進步師生雲集一堂,葉身處其中,不扶自直。1919年7月畢業,繼入湖南公立法政專門學校,學習中外法律,熟悉中外時事

主要貢獻

1923年7月, 葉健農畢業後分至瀏陽初級審判庭工作。1925年應湖南司法人員考試及格,派充衡山初級審判庭候補推事。立足未穩初級庭被裁,旋流離於各處,曾短暫供職於湘潭縣署。1927年春赴武昌,投考法務部法官訓練班不中,前往武漢農民運動講習所拜謁毛澤東,被囑多讀新刊物以自修。未幾長沙馬日事變爆發,師範同學彭亮身為共產黨員被當局追捕,葉健農資以路費並助其出城。是年秋,葉經人介紹入醴陵司法委員公署任候補司法委員,次年8月派充長沙地方法院推事。自此長期供職於湖南各處法院,歷任邵陽地方法院推事、衡陽地方法院檢察員、邵陽地方法院檢察員等職,性情剛直,不受賄賂,不畏強權,始終站在法律的立場上伸張公理。
抗日戰爭爆發後, 葉健農調任湖南高等法院第五分院檢察官。1944年長沙淪陷,被迫攜妻兒前往鄉下避難,為避日寇經常逃向深山,心力交瘁,飽受苦痛。抗戰勝利後調任高等法院沅陵分院檢察官。1949年3月2日,湘西保全十團團長汪援華、永順警察局局長曹振亞糾合4000餘名兵匪,攻進沅陵縣城燒殺搶掠,為害10天,沅陵分院亦被搶劫一空,葉被迫離職逃往芷江。在芷江與高等法院辦事處接洽,然兵荒馬亂中均自顧不暇,無奈於當年10月轉赴貴陽。喘息未定,謠言貴州省政府主席谷正倫將縱火焚城,全市大亂,乃乘商車趕赴重慶,後輾轉回湘。
流離失所數月, 葉健農曾多次致信毛澤東,匯報近況並請求工作。1950年5月毛澤東回信,勉勵其加強學習,並對工作問題進行安排。1951年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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