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幹部政策(1977年10月—1978年12月)

“文化大革命”期間,從中央到地方受到錯誤和不公正待遇的各級幹部達幾百萬人。粉碎“四人幫”後,中央開始落實幹部政策。但由於受到“兩個凡是”的束縛,整個平反冤假錯案、落實幹部政策的工作進展十分緩慢。1977年10月7日和11月27日,《人民日報》先後發表了《把“四人幫”顛倒了的幹部路線是非糾正過來》《毛主席的幹部政策必須認真落實》等文章,表達了黨內外廣大幹部民眾的強烈呼聲,為打破“兩個凡是”禁錮、落實幹部政策作了輿論準備。1977年12月10日,胡耀邦被任命為中央組織部部長,他到任後立即按照黨的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大力推動平反冤假錯案、落實幹部政策工作。1978年2月至4月間,中央組織部先後分6批同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22箇中央國家機關主管幹部工作的負責人召開座談會,討論案例近200件。胡耀邦在討論中指出:積案這么多,不解決對我們的事業不利。平反冤假錯案、落實幹部政策,是組織部義不容辭的責任和責無旁貸的首要任務。會後,各地各部門開始排除各種阻力,推進落實幹部政策的工作。落實幹部政策的工作得到了鄧小平、陳雲等人的大力支持,他們多次作出具體批示,要求組織部門在幹部問題上要體現毛澤東一貫強調的黨的政策。中央也連續發出了一系列落實幹部政策的檔案,落實幹部政策取得了重大成績,230多萬件冤假錯案先後得到糾正,大批幹部重新走上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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