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鼎國際全稱為萬鼎國際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鼎國際”),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註冊成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萬鼎國際
- 經營範圍:涉足投資、藥業、醫療器械、酒店、酒業
- 簡介:擁有業務精湛經驗豐富管理團隊
- 致力於:成為一家以人為本、值得信賴公司
基本概況,發展實力,企業文化,管理團隊,產品與服務,法律支持,
基本概況
萬鼎國際全稱為萬鼎國際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鼎國際”),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註冊成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該集團總部坐落於中國北京朝陽區國貿大廈1期18層,涉足投資、藥業、醫療器械、酒店、酒業、房產、建材、礦業、能源設備、工程建設、貿易、廣告等幾大領域的綜合性集團公司。因對社會的傑出貢獻和綜合實力,並多次受到中央及省、市各級各部門領導的關心和表彰.萬鼎國際接受國家監管機構監管,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人民幣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發展實力
萬鼎國際擁有一批業務精湛、經驗豐富、精誠合作的管理團隊,公司高管曾服務於國內外知名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投行、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具有很強的管理能力和操作經驗。投融資主管團隊具有碩士以上學歷,擁有豐富的金融、投融資、管理、風險控制、審計、財務、法律等專業知識和行業經驗,其中部分人員有國外相關行業管理及工作的經驗和背景。萬鼎國際已建立了嚴格的投資風險控制體系,擁有健全的投資和管理流程及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萬鼎國際總部位於中國北京CBD金融服務區,主要從事國內外金融投資業務,投資目標和業務範圍涉及投資銀行、直接投資、投資管理、企業上市顧問、行業研究、礦產資源、高檔品牌消費類產品投資等領域。
萬鼎國際正在成為業界矚目的基金管理公司,旗下股權投資基金的發行規模預計在近3年內達到為20億元人民幣以上,3年內被投企業資產總額1000億元,整體銷售額300億元,利稅總額50億元,這些企業為社會提供了超過6000個就業崗位。隨著投資業務的推進,投資將涉足更多的行業。
企業文化
注重專業、誠信、嚴謹、實幹、包容、精細,是公司人員天職人員工作方式及企業文化理念。
萬鼎國際擁有根植中國的國際化團隊,可以實質性協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進行國際化拓展,建立行業領先地位。萬鼎國際與被投企業結伴同行、共同發展,在幫助企業成長過程中獲得投資回報,共同為中國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萬鼎國際致力於成為一家以人為本、值得信賴和受人尊重的金融服務公司
管理團隊
公司董事長
擁有10餘年在中國本土從事創業投資的專業經驗,自2000年與中鐵合作起,便開始了他的創投職業生涯。他主要涉及工程建設領域的投資,並廣泛涉獵多個非科技行業,在過去的6年中他成功地管理了多支基金,並精心組織創建了全資、控股和參股十餘家子公司。歷任多家公司董事長、投資經理、投資總監等職務,尤其擅長於各類工程建設(公路、鐵路、橋樑、隧道等)的投資運作管理,並成功獲得過全國、省、市、縣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幾十項大獎。同時也使公司得到了長足發展,取得了社會和經濟效益雙豐收。並在這幾年還向各種社會公益事業捐款上千萬元。
公司總裁
北京大學經濟發展學訪問學者,長期從事經濟、投資與不動產研究和投行業務,有多年的創業、投資、併購的實際運作經驗,熟悉對私募股權基金的運作與管理。編著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大典》(2000多萬字,共8卷)等大型經濟類圖書十餘部。
公司執行總裁
工商管理融學雙學士學位,項目管理工程碩士,註冊理財規劃師。具有6年的創業、投資、併購的實際運作與管理經驗,專注能源礦業、消費行業和醫療行業的投資與併購,有豐富的股權定位,財務管理經驗。擔任項目投資總監,總經理;曾主導國內城市天然氣項目海外架構搭建,內資轉外資後上市公司併購工作。長期從事國內A股市場和香港(港股)主機板市場資本運作,並成功運作過貴州、內蒙古、新疆、河北等多個礦產能源項目的併購重組並實現良好盈利。現任萬鼎匯富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管理合伙人;
公司執行副總裁
金融專業,碩士學位,曾就職於民富中聯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任首席分析師。對公司業務進行動態分析、評估監測和報告,建立風險評估的量化系統、量化風險指標與測量評估。曾服務於國內外知名的投行、證券公司等機構,等多個項目的投資管理及重組併購,具有很強的投資實戰能力和操作經驗。
產品與服務
投資目標
城市天然氣、礦產資源類、政府BT工程、高端白酒消費類 ,未上市成熟企業併購或股權投資及符合IPO上市條件的高成長性企業股權投資。
投資觀點
不用高風險換取高收益,只用創新、專業、資本運作技術換取高收益。
六大安全保障體系
一、背景實力雄厚:擁有十多家控股或參股或獨資的集群公司,長期與央企、上市公司、各地政府合作,有著得天獨厚的央企、國企和政府資源背景,有著雄厚的實力和抗風險能力。
二、法律保障:按照我國有限合夥企業法,我們作為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將承擔所管理基金虧損的無限責任。同時,法律要求我們作為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必須自己認購不低於總額5%—10%的基金份額,把管理者的利益、風險與投資者共同綁定,從而增強其風險意識和責任感。
三、最大限度的綁定管理者風險:把自己認購每隻基金20%的基金份額均作為劣後資金,其他合伙人的資金均作為優先權.
法律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證》
《中國人民共和國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企業登記程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萬鼎國際與有限合伙人簽訂的《合夥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