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柏林區農業委員會是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柏林區農業委員會
- 性質:行政機關
- 所屬地區:萬柏林區
- 所屬部門: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區城市農業發展規劃和農業綜合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區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全區農產品流通和生產及財政補貼政策建議;起草全區種植業、養殖業、農業綜合開發的法規、規章、政策草案,經批准頒布後監督實施。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全區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調整農村各種經濟利益關係;指導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和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對農業投資項目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對徵用菜田和農業用地進行審核。
四、研究制定全區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及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菜藍子工程和農產品深加工建設;抓好農業企業技術改造工程建設和外經外貿工作,預測發布農產品及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
五、研究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農科教戰略;組織重大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承辦鄉村兩級基層幹部的培訓教育。
六、組織實施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耕地、草地、灘涂、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
七、按照國家制定的產業技術標準,負責農產品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負責種子、農藥、獸藥等產品的登記,並進行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八、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承辦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植檢;監督區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九、實施行業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農業系列職稱改革等工作。
十、負責農業、畜牧等經濟指標的統計及信息傳遞、反饋工作。
十一、指導農業外經外貿工作,組織參與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農業對外開放工作。
十二、承辦全區扶貧開發和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十三、承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