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崇鎮宗教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堅決制止我鎮天主教教徒參與“朝聖月”活動的工作預案

《萬崇鎮宗教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堅決制止我鎮天主教教徒參與“朝聖月”活動的工作預案》是一份政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崇鎮宗教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堅決制止我鎮天主教教徒參與“朝聖月”活動的工作預案
  • 發布單位:萬崇鎮宗教工作領導小組
引言,總體工作目標,工作原則,組織領導及責任,主要工作措施,工作要求,

引言

為堅決阻止和挫敗羅馬教庭藉口為中國教會“祈禱”,在上海余山組織天主教朝聖月活動,陰謀擾亂我國信教民眾思想,破壞我國獨立自主自辦的辦教原則的圖謀,確保教會領導權牢牢控制在我國會手中,確保奧運聖火安全傳遞和我鎮社會政治穩定,根據省、市、縣、鎮領導指示和撫宗工密電[2008]2號通知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總體工作目標

充分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運用政策和法律手段,採取打擊、防範、管理、建設、教育、改造並重的方法,堅決防止天主教朝聖月活動人為擴大化,最大限度地減少負面影響,徹底挫敗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維護我國天主教獨立自主自辦的辦教原則,確保我鎮天主教朝聖月(5月份)社會和諧穩定。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在鎮黨委、鎮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2、服從大局原則。要嚴格控制朝聖月活動在本地造成不良影響,同時又要防止出現大規模教徒集聚上海,引起國際輿論關注,造成大局工作被動。
3、密切配合原則。全鎮各村、各有關單位相互配合,各司其職。
4、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違法犯罪的原則。在打擊非法、違法活動的同時,保護合法的宗教活動正常進行。
5、依法行政原則。按照《宗教事務條例》和《遊行示威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依法處置。
6、打、拉結合原則。教育轉化和依法懲罰相結合。
7、講究方法原則。儘量採取宗教問題非宗教方式處理,注重策略、方式,堅持“三個慎用”(慎用警用、慎用武器、慎用強制措施),內緊外松,防止授人以柄。
8、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各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行政管理職權範圍,“守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
9、嚴格保密原則。

組織領導及責任

成立萬崇鎮天主教朝聖月處置工作領導小組。黨委副書記周林峰同志任組長;徐其祥、熊國華、廖順龍任副組長;王衛、肖建飛、各包村幹部、各村書記及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綜治辦,縣維穩信息督查員王衛任辦公室主任,下設若干行動分組。
1、綜合協調組。由王衛負責,負責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全面收集、掌握事件的發生、發展等情況,對收集、掌握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依據,並根據領導小組的指令,採用各種手段和措施,對整個事件的處置工作綜合協調,組織實施。
2、情報信息組。由各包村幹部,各村書記及主任負責,利用公開和秘密手段,對重點人員、重要陣地落實措施,嚴密監控。多方位,多渠道掌握天主教地上、地下參與朝聖月活動的相關情報,並及時組織嚴制,上報領導小組,為處置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3、行動處置組。由王建鋒、派出所、相關村、單位負責。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組織人員對正在發生的非法聚會,境外滲透,有組織的赴上海朝聖活動進行制止。
4、調查取證組。由派出所負責。組織技術人員,採取公開和秘密的手段,對事件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為處置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5、交通管理組。由徐其祥、派出所、相關村負責。組織警力和事發現場村乾疏導突發現場交通,維護現場秩序,並採取發必要手段阻止教徒有組織的乘用交通工具赴上第朝聖。
6、勸解教育組。由綜治辦、相關村負責。對參與活動的人員運用政策和法律手段開展教育,勸解疏導,分化瓦解工作。為處置工作提供政策、法律服務。
7、信息安全組。由雷龍華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新聞媒體和網際網路上各種負面信息進行蒐集和封堵,阻止境內外各種新聞媒體非法採訪。

主要工作措施

一量發現有天主教徒赴上海或在當地舉行非法聚會的情況,立即啟動本預案,並做好以下工作。
1、綜合協調組對事件進行詳細調查了解,及時向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匯報,並根據人數、地點和規模進行分級處理。5人以下通知事發村委會同派出所進行處理。5人以上立即報鎮領導及上級有關部門。
2、交通管理組及行動處置組會同事發地的包村主要領導及村書記、主任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組織處置工作。做好查扣乘用的交通工具,將有關人員控制在安全地帶,疏散民眾等善後工作,並就相關情況向鎮領導小組報告。
3、綜合協調組向縣領導匯報後,召集各行動小組和相關部門,相關村負責人召開處置工作研判會議,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
4、調查取證組對參與活動人員做好問話筆錄,並通知外來人員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宗教、公安部門或鄉(鎮)在最短的時間將人員按走作分散處理。
5、情報信息組會同調查取證組對活動的組織,策劃及骨幹成員開展調查。
6、勸解教育組對抓獲人員進行異地處置,並及時開展教育工作。
7、信息安全組按工作部署開展進一步信息調查和勸解工作。
8、預案啟動後,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並且每日下午4:30前向組長報告情況,各行動分組成員負責人必須24小時打開手機,有情況及時溝通匯報。

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各村書記、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各級組織,各個部門單位必須站在維護國家安全,鞏固共產黨執政地位的高度,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充分履行工作職責,嚴格落實各項措施和工作責任,堅決制止天主教地下勢力有組織地參與朝聖活動,組織境外滲透和人為炒作,確保社會穩定。
2、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各村、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共同參與,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更要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堅決杜絕工作推諉,單打獨鬥現象發生。
3、嚴格紀律,嚴格保密。所有參與人員務必做到服從領導,遵守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務必講究工作方式方法,防止因工作不當,受人以柄,釀成新的不穩定因素;務必高度重視保密工作,嚴格保密紀律,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多做少說。同時嚴格保管好各種相關資料,防止泄密事件的發生;務必嚴格執行情況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
4、統一對外宣傳口徑。朝聖月活動是天主教界每年都要舉行的一項正常活動,不能完全等同於非法政治化處理的原則,為切實防止新聞炒作,製造不良影響,我們必須堅持多做少說,對外統一口徑是:民眾舉報非法聚會,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證實宗教非法活動,移交民宗部門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涉及其它違法犯罪,公安機關進一步依法懲處。
萬崇鎮宗教工作領導小組
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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