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萬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以及對外開放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以及對外開放方面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負責全市日常經濟運行的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並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提出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布局,作好項目備案、核准、審批工作;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建設項目,審核市財力基建項目概算;負責政府投資項目概算、概算控制和複審工作審核;參與管理國家撥款的建設項目和重點項目的監督稽察工作。
(四)負責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監督執行情況;負責協調本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五)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引導和協調一、二、三、產業政策的實施。
(六)提出全市城鎮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區域經濟的統籌協調,研究制定和指導推進全市經濟的統籌協調,研究制定和指導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七)研究分析市場的供求狀況,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的總量平穩和巨觀調控;協調全市糧食巨觀調控和物價管理監督工作。
(八)做好全市人口、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穩;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建議;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
(九)研究做好全市能源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能源發展工作。
(十)擬定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規定,在價格管理許可權內,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組織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指導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承擔違規價格的查處、案件的審理、協助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管理;組織實施全市價格分析、監測、預警和監控及價格信息發布;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集管理工作。負責對刑事及非刑事案件中扣押、沒收、收繳的財物、應稅(抵稅)、道路交通事故車物價鑑定工作等。
(十一)做好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及其他各項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組織制定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負責文電登記運轉;負責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接待服務、人事管理、黨務、紀檢、信訪、計畫生育、行政後勤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財務管理。組織擬定全市區域經濟規劃,研究提出全市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擬定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參與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的有關工作;參與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的推廣套用工作。
(二)規劃綜合股。負責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負責做好全市經濟形勢報告研究,全市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工作;負責起草計畫工作報告、季度經濟社會發展計畫運行情況分析,並牽頭組織進行計畫執行情況及產業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起草綜合性業務工作報告;負責有關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擬定全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承擔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按要求做好全局項目有關情況綜合上報工作。
(三)產業經濟股。負責研究全市一、二、三產業經濟發展重大問題;制訂全市一、二、三產業發展中長期專項規劃和專項年度計畫;提出全市能源和交通運輸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提出全市能源和交通運輸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提出全市利用外交的規模、投向和政策法規。負責農林牧漁業項目,水務、交通為業主的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項目行政審批(備案、核准)有關工作;項目投資計畫申報、管理。
(四)社會事業股。負責制訂全市社會發展中長期專項規劃和年度專項計畫;參與制訂全市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政法、民政、就業、社保等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專項計畫;協調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社會事業(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民政、政法、就業、社保)及民生(保障性住房等)項目行政審批(備案、核准)有關工作;項目投資計畫申報、管理。
(五)投資發展股。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全社會建設投資狀況,研究提出投資建設的方向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地重大建設項目的協高、稽察等;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和投融體制改革的建議。負責提出研究編制全市政府融資(貸款)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研究全省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重點領域和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相關招標投資法律法規,統計分析全市招投標情況,協調和解決全市招投標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按規定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負責住建、城投、城管、水業、興隆、萬城鎮等12個鎮為業主的基礎設施項目,工業園區項目及其他項目行政審批(備案、核准)有關工作;項目投資計畫申報、管理。
(六)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工作,承擔協調和督辦行政審批事項和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價格監管股。擬定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在價格管理許可權內,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組織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指導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價格違法案件的查處與審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商品市場明碼標價工作;對市場價格進行監測、分析、預警和監控及價格信息發布;負責物價局辦公室日常事務等工作。
(八)收費管理股。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及諮詢服務;受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調整、申報;受理旅遊市場的景點門票、房價以及物業收費的審核工作;辦理《收費許可證》核換髮及登記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度審核工作。
人員編制
萬寧市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萬寧市經濟動員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由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兼任),副主任1名(副科級,由市發展和改革局1名副局長兼任);萬寧市物價局局長1名(副科)、副局長1名(股級);科員和辦事員10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