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萬寧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4號),設定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為萬寧市主管全市海洋經濟、海洋事務和漁業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
  • 地點:萬寧市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國家:中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下放市縣的行政管理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海洋經濟的管理。
2、無居民海島的管理。

主要職責

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主要職責:
(一)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組織實施全市海洋與漁業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以及發展戰略、規劃、計畫。
(二)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全市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及信息發布;實施海洋綜合管理,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
(三)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監督管理全市海域(包括海岸帶、無居民海島)使用,按規定頒發海域使用許可證、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管理海底電纜、管道的鋪設。
(四)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全市漁業資源的管理。組織實施海洋捕撈強度控制方案、伏季休漁制度和指導漁業資源監測工作;負責本市水產養殖種苗的管理;管理內陸水域、淺海灘涂漁業開發利用工作。
(五)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海洋環境與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管理全市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負責防治海洋工程項目和海洋傾廢對海洋污染損害以及漁業水域生態的環境保護工作,核准新建、改建、擴建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
(六)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發布海洋災害預報警報和海洋環境預報;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漁業海上搜救工作。
(七)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根據國家規定對本市行使海洋監察、漁業船舶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職能,管理全市海監和漁業執法隊伍。
(八)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海洋與漁業基礎數據和信息管理工作。
(九)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組織指導本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有關海洋與漁業的科學研究、技術推廣。
(十)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內設5個股級職能機構:
(一)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辦公室。
負責起草有關檔案、報告;負責會議組織、信訪接待、政策宣傳、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局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局及下屬事業單位的事務管理和黨群工作,負責後勤管理和財務管理等。
(二)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海洋管理股。
負責本市海洋資源管理,組織編制全市海洋資源開發規劃,監督海岸帶和海島的綜合開發;按規定頒發海域使用權證書,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協助管理涉外的海洋科學調查,海洋設施建設,海底工程和其他活動;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監督實施本市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組織實施陸源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依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廢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防治陸源污染和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工作;負責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負責對本市所轄海區實施海洋監視及應急海洋污染事件的監視管理,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活動;做好海洋防災減災工作。
(三)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養殖捕撈管理股。
組織、指導本市海洋淡水捕撈和水產養殖生產,組織漁業資源調查和新漁場開發;負責推廣先進捕撈,養殖技術與實施示範項目,指導漁具漁法改良工作;參與審查漁業項目的立項並協調項目的實施;指導全市水產養殖布局和品種調查,負責內陸水域,淺海灘涂和經濟水生動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負責水產養殖病害防治,新技術生產的試驗示範套用;負責水產養殖種苗,魚用藥物,飼料的監督管理,促進水產業的不斷發展。
(四)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場信息與技術推廣培訓股。
指導全市海洋與漁業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和水產品的市場流通,促進全市漁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的發展;負責海洋產業統計,基礎數據和信息管理工作;預測並發布漁業行業產品及漁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和海洋與漁業經濟信息;組織實施水產技術培訓工作。
(五)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漁政漁監執法監督股(掛海南船舶檢驗局萬寧檢驗站牌子)。
負責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漁業法》以及海洋與漁業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實施;負責對本市的漁業港口、港灣、漁船、漁場和所轄海區的海洋環境與資源開發利用的執法管理,負責對污染損害本市所轄海區事件的監視,調查取證等執法指導工作,負責漁政管理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

人員編制

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員和辦事員13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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