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萬寧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4號),設定萬寧市水務局,為萬寧市主管全市水務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寧市水務局
- 地址:萬寧市
- 編制人員:19人
- 性質:政府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市建設局負責的城市供水、排水、城市防洪職責。
2、已由省政府公布下放市縣的行政管理事項。
(三)加強職責。
1、水務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監督。
2、指導協調管理全市供水管網、污水管網和污水處理廠工作,實施污水排放許可制度。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省、市有關水利、水電、城鄉供水、污水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排放的管理辦法;負責擬訂我市水務行政管理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經批准後實施。
(二)對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組織編制全市水利、城鄉供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規定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河道采砂制度;依法徵收水資源費和水利建設基金;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指導全市水文工作和水資源信息系統建設。
(三)組織制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組織制定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負責江河、湖泊、水庫等新建、改建和擴大排污口的審查工作,協助做好飲用水源的保護工作。
(四)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全市河流規劃、綜合治理以及開發利用;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負責檢查、監督全市水利資金的使用。
(五)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監督灌區建設、節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供水為主的水力發電工程和農村小水電的管理與運行工作。
(六)負責全市節水、農村人畜飲水工作;負責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審查城鄉供水企業資質;管理、指導和監督城鄉供水和污水排放的處理工作;負責城區排洪工作;參與城鄉供水排水價格核定工作。
(七)負責全市水務行業管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對水務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實施行政監督,推行水務建設的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契約管理制,負責對水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
(八)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全市水域、河道、水庫、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和保護。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水庫移民工作。
(九)依法負責全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負責全市水務監察和水利執法工作,處理水事糾紛,查處危害水利和供水設施的案件。
(十)承擔市防風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市防洪工作,對重要河流和水庫實施防汛抗旱統一調度。
(十一)負責水務科技工作,負責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與交流;負責全市水務系統工作人員和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
(十二)負責對市級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負責全市水務行業業務經費、設備的調撥和管理。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務局內設5個股級職能機構和市防風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1個副科級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文秘、人事、行政管理。負責局行政及其它須經統一管理的印章,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調配和人事檔案管理、離退休幹部服務和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處理來信、來訪以及後勤服務工作。
(二)規劃計畫股。
負責擬定全市水利發展規劃、計畫,編制、審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等經濟調節意見,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指導全市水利經濟工作;負責編制本部門經費預算,負責水務專項資金、水務綜合統計,及時做好資金的籌措及撥款工作;按規定檢查、監督全市水利資金的使用;負責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和培訓;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勞動工資、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監察審計及水務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水庫移民和水利行業的多種經營工作;負責本行業的節能工作。
(三)水資源水土保持股。
負責實施水務法制建設規劃、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和地方性水法規、規章;指導全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按規定實施取水許可制、排水許可制度、取砂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排水費、河砂管理費徵收制度;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水庫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承擔全市水資源公報的發布工作;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治理;指導、監督節約用水工作和指導全市水文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排水專項規劃,對城鄉排水企業進行指導,核定排水價格,為市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價格升降決策依據,制定排水公共事業發展政策,確保排水企業的發展和良性循環,組織指導水資源再生利用。
(四)建設與管理股。
負責水庫及堤防工程初步設計審批、建設管理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實施水利建設市場準入制度;擬定和監督實施保護河道、水庫等水域及岸線、河堤、海堤的規章制度,監督執行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指導水庫、河(海)堤、水電站大壩的運行管理;監督指導城鎮防洪工程建設、江河綜合治理及開發利用。承擔指導水務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水務行業工程質量及運行安全工作的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對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的監督檢查,組織參與重大水務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調查和處理水務工程安全的違法事件;協調跨鎮水事糾紛;指導水行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水利科技工作。
(五)農村水利股。
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灌區配套工作;組織編制全市供水專項規劃,對城鄉供水企業進行指導;負責全市灌區計畫用水、農業節水和節水技術推廣;參與農業灌溉用水價格核定;組織和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城鄉供水、農村飲水和農村水電工作;建立健全水價格補償機制,核定城鄉供水價格,為市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價格升降決策依據,推廣建立水務市場制定供水公共事業發展政策,審查城鎮供水企業資質,負責節水用水工作,推廣節水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負責指導全市水利灌溉水費徵收工作。
(六)市防風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副科級)。
在市水務局的直接領導下,承辦市防風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管理全市防汛、防風、防旱工作,對重要江河和水利工程實施防汛統一調度;指導、協調人工增雨和抗旱服務工作;擬定並督促實施主要江河和大中型水庫防洪調度預案;負責汛期防汛值班;指導編制江河、水庫和城市防洪預案;組織水利工程安全檢查工作;指導制定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組織指導防災救災、防洪搶險工作;負責防汛防風防旱物資儲備,管理、應急調度;負責防洪應急項目計畫編制並監督實施;負責救災資金安排,水毀工程修復;負責防汛防風防旱指揮系統工程和通信、信息網路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風、水、旱災情統計、災情信息發布和通報。
人員編制
萬寧市水務局行政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市三防辦主任1名(副科級,由市水務局1名副局長兼任),副主任1名(股級);科員和辦事員14名。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3名。
現任領導
萬寧市水務局局長:蘇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