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萬寧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4號),設定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為萬寧市主管全市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視、出版著作權和體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隸屬:市政府
  • 職責:審批有關文化藝術和文物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已由省政府公布下放市縣的行政管理事項。
(三)增加的職責。
增加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加強文物行政執法。
2、加強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製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加強對電影放映工作的監管。
3、加強指導著作權保護工作。
4、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主要職責

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體育運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發展規劃、計畫。
(二)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管理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體育運動設施建設布局、經費綜合平衡工作以及文物保護、維修、考古發掘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內部管理工作。
(三)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審批(初審)有關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體育運動單位及活動;對本市從事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體育運動行業的機構(含民辦機構)、活動及經營進行行業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四)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對全省印刷行業實施行業監管。
(五)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組織、管理全市性重大文體活動;組織全市重點精神產品的創作、生產和有關產品的審讀、鑑定;查處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體育運動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負責制定全市有關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體育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推動相關事業、產業的發展。
(七)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依法審批發放或吊銷有關許可證。指導、管理全省文化藝術市場、文物市場、廣播電影電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和體育市場,以及其他提供精神產品與文化服務的社會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八)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根據中央和省有關規定,制定我市出版物市場信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查處大案要案。
(九)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農家書屋、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十)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負責全市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體育系統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全省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體育運動系統的隊伍建設。
(十一)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負責對所屬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監督檢查,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二)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鎮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體育運動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內設6個股級職能機構:
(一)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及政務督查督辦工作;負責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承擔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管理,指導、監督局行政後勤工作。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市場產業股。
負責擬定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的規劃;負責全市文化藝術市場、文物市場、廣播電影電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體育市場的監管;協調、扶持和促進全市文化藝術和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體育產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三)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文化藝術股。
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和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及管理工作,抓好藝術精品的創作與生產,指導全市專業文藝創作、民眾文化事業和全市重大文化活動。依法實施文物的發掘、保護、管理及利用工作。管理全市文化市場,審查審批全市文化市場經營項目,依法查處違法行為。指導全市文化、文物的行政執法和稽查隊伍建設。
(四)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廣電管理股。
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管理和宣傳管理工作;審核全市廣播電視台站新建、擴建、改建工作;發放或吊銷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內衛星傳送的電視節目許可證;審批電影放映;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各單位的技術維護工作;指導廣播電視產業的發展。
(五)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出版管理股。
負責全市圖書、音像和電子出版物的批發、銷售、複製行業管理以及網際網路監管;對全市印刷實施行業管理,指導協調印刷行業質量檢測和重點技術改造,做好印刷行業的規劃布局;辦理出版物行業的初審、申報工作,依法對出版市場的監管;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工程。
(六)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體育管理股。
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本市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組織管理本市體育競賽活動;指導、管理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指導各體育行業協會工作。

人員編制

萬寧市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員和辦事員9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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