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家14天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萬家基金髮行的一個理財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萬家14天理財債券雙三
- 基金類型:理財型
- 基金狀態:基金終止
- 基金公司:萬家基金
- 基金管理費:0.27%
- 首募規模:75.36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9523
- 成立日期:20130115
- 基金託管費:0.08%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充分研究巨觀市場形勢以及微觀市場主體的基礎上,採取積極主動地投資管理策略,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對利率變化趨勢、債券收益率曲線移動方向、信用利差等影響債券價格的因素進行評估付淋晚放,對不同投資品種運用不同的投資策略,並充分利用市場的非有效性,把握各類套利的機會。在信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尋求組合流動性與收益的最佳配比,力求持續取得達到或超過承腳民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
2.利率預期策略
利率變化是影響債券價格的最重要的因素,利率預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資策略。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金融政策、市場供需、市場結構變化等因素的分析,採用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形成對未來利率走勢的判斷,並在此基礎上對債券組合的久期結構進行有效配置,以達到降低組合利率風險,獲取較高投資收益的目的。
3.類屬配置策略
不同類型的債券在收益率、流動性和信用風險上存在差異,債券資產有必要配置於不同類型的債券品種以及在不同市場上進行配置,以尋求收益性、流動性和信用風險補償間的最佳平衡點。本基金將綜合信用分析、流動性分析、稅收及市場結構等因素分析的結果來決定投資組合的類別資產配置策略。
4.債券品種選擇策略
在上述債券投資策略的基礎上,本基金對個券進行定價,充分評估其到期收益率、流動性溢價、信用風險補償、稅收、含權等因素,選擇那些定價合理或價值被低估的債券進行投資。
具有以下一項或多項特徵的債券,將是本基金債券投資重點關注的對象:
(1)符合前述投資策略;
(2)短期內價值被低估的品種;
(3)具有套利空間的品種;
(4)符合風險管理指標;
(5)雙邊報價債券品種;
(6)市場流動性高的債券品種。
5.其他衍生工具的投資策略
對於未來推出的國債期貨等新型金融工具或衍生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本基金對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資主要以套期保值或無風險套利為主要目的。將在屆時相應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制訂符合本基金投資目標的投資策略,同時結合對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慮衍生產品風險和收益特徵的前提下,謹慎進行投資。
收益分配原則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3.本基金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基金已實現收益為基準,為投資者每日計算當日收益並分配。投資者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 位。小數點後第3位按去尾原則處理,因去尾形成的餘額進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為止;
4.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大於零時,為投資者記正收益;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小於零時,為投資者記負收益;若當日已實現收益等於零時,當日投資者不記收益;
5.本基金在每份基金份額對應的運作期內,自運作期起始日(含該日)起,每7個自然日辦理該基金份額對應的累計收益的支付(如該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到下一工作日)。累計收益支付方式只採用紅利再投資(即紅利轉基金份額)方式,投資者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現金收益;若投資者在累計收益支付時,其累計收益為正值,則為投資者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其累計收益為負值,則縮減投資者基金份額。對於持有超過一個運作期、在當期運作期到期日提出贖回申請的基金份額而言,除獲得當期運作嘗踏霸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投資者還可以獲得自申購確認日(認購份額自本基金契約生效日)起至上一個收益結轉日的基金收益;
6.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收益分配原則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免收再投資的費用;
3.本基金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基金已實現收益為基準,為投資者每日計算當日收益並分配。投資者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 位。小數點後第3位按去尾原則處理,因去尾形成的餘額進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為止;
4.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大於零時,為投資者記正收益;若當日已實現收益小於零時,為投資者記負收益;若當日已實現收益等於零時,當日投資者不記收益;
5.本基金在每份基金份額對應的運作期內,自運作期起始日(含該日)起,每7個自然日辦理該基金份額對應的累計收益的支付(如該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到下一工作日)。累計收益支付方式只採用紅利再投資(即紅利轉基金份額)方式,投資者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現金收益;若投資者在累計收益支付時,其累計收益為正值,則為投資者增加相應的基金份額,其累計收益為負值,則縮減投資者基金份額。對於持有超過一個運作期、在當期運作期到期日提出贖回申請的基金份額而言,除獲得當期運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投資者還可以獲得自申購確認日(認購份額自本基金契約生效日)起至上一個收益結轉日的基金收益;
6.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