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鹽務局是萍鄉市人民政府授權行使鹽政管理的職能部門,正處級建制,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江西省鹽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萍鄉市鹽務局
- 隸屬於:江西省鹽務局
- 管轄供應人口:155萬
- 年供應量超過:10000噸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組織機構,領導班子,
單位簡介
萍鄉鹽業公司(江西省鹽業集團萍鄉公司)成立於1950年,為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是鹽業經營和鹽業行政管理二位一體的經營管理機構,依照國家鹽業法律法規承擔全市居民合格碘鹽和工農業生產用鹽的批發供應,管理轄銷區的鹽業行政工作,組織食鹽專營工作的貫徹實施。局司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合署辦公。
局司現有在職人員39人,其中黨員17人,離退休人員21人,多次榮獲省主管部門先進單位稱號,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組織考核,萍鄉被譽為“全省第一個防治碘缺乏病達標的地市級單位”,2001年又被省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授予“全省消除碘缺乏病先進單位”的榮譽稱號。
萍鄉公司所轄鹽業市場管理區域為兩縣兩區,即安源區、湘東區、蘆溪縣、上栗縣,管轄供應人口為155萬(不含蓮花縣)。共有120家食品加工行業,72家小工業用鹽單位,354家餐飲業,約2200戶終端食鹽零售網點,年供應量超過10000噸。以食鹽配載中心為起點,配送半徑約為47.5公里。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工作的法規、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制定我市鹽業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向省鹽業主管部門提報年度計畫、計畫執行情況;
3、執行國家計畫,平衡下達全市鹽產品產銷計畫,並組織鹽產品的調配、供應;
4、負責對全市鹽業企業的鹽政、鹽務管理工作,依法對我市鹽的生產、流通和市場進行管理,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查處鹽業違法案件,並受理下級處罰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
5、負責對鹽業批發、零售許可證及運輸準運證的核發和驗審工作;
6、承擔全市鹽行業的綜合統計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鹽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內設行政辦公室、財務部、食鹽專營部、黨群人事部、鹽政配送部(鹽政稽查支隊)。
領導班子
李福江:萍鄉市鹽務局局長、萍鄉鹽業公司總經理、黨總支副書記,主持企業全面工作。
袁曉珍:萍鄉市鹽務局、萍鄉鹽業公司黨總支書記,負責企業黨建工作。
王宏偉:萍鄉市鹽務局副局長、萍鄉鹽業公司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