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

萍鄉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與市漁政監督管理支隊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員管理。受市農業局委託,依法履行以下職能:
1、承擔農業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農業綜合執法工作;
2、負責漁政監督管理、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管理工作;
3、負責飼料行業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草原的規劃、建設、利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5、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上級主管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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