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環境監察支隊

萍鄉市環境監察支隊是萍鄉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一、監督全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執行;
二、根據《萍鄉市環保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污染源現場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現場監督檢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環境保護行政許可執行情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等;
三、現場監督檢查全市自然保護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等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四、負責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排污費核定和徵收;
五、負責環境違法行為的立案調查;
六、查辦、轉辦、督辦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投訴、舉報,具體負責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糾紛的調解處理;
七、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八、對嚴重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問題進行督查;
九、依照職責,負責全市環境稽查工作;
十、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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