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方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監管。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文物保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事業和文化、旅遊、廣播影視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體制機制改革。
(三)組織推進全市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重大工程。監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基層文化設施、廣播影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承擔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全市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膠東文化傳承創新工程。負責推動
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指導社會藝術培訓工作。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
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負責新舊動能轉換
文化創意產業和精品旅遊產業統籌組織工作。制定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推廣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推動萊陽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以及品牌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七)管理全市新聞出版業。研究擬訂全市新聞出版的管理政策並督促落實,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全市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質量和發行,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等。負責市內報刊出版單位和記者站監管工作。承擔全市新聞記者證管理工作。
(八)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業。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負責推進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配合做好廣播電視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相關工作。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電影、電視劇(含電視卡通片)創作生產,把握正確的輿論、創作導向。負責對信息網路視聽、公共視聽載體播放
廣播電視節目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實施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安全播出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九)管理全市文物工作。審核、申報、管理全市文物保護單位,負責市內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
風景名勝區、宗教設施的文物保護工作。研究處理文物保護重大問題,對查處盜竊、破壞、走資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指導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流散文物、文物市場、文物出入境。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考古工作,審核、管理在萊陽境內和水域進行的考古勘探和發掘項目,參與管理文物保護和相關項目建設經費,負責協調全市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宣傳等工作。
(十)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廣播影視科技創新發展,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旅遊、廣播電影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和新聞出版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科技信息化建設。
(十一)負責全市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行業培訓和職業能力建設工作。
(十二)擬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協調配合大案要案、跨區域重大案件的相關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三)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對外以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以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加強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的國際市場推廣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煙臺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加強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加強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水平,穩步提升萊陽整體形象和文化軟實力,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強政策引導和規劃整合各類文化和旅遊資源,健全現代文化和旅遊產業體系,激發全社會文化創新活力。
內設機構
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信訪、值班、檔案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組織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工作。統籌協調行業重點工作;統籌協調行業
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或配合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開展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指導、監督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法治建設。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調研工作,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和標準規範。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重點以及基層文化和
旅遊設施、廣播電視重點工程設施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管理全市文化、旅遊、文物、廣播影視等專項經費。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年度宣傳計畫,負責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承擔新聞發布、輿情管理工作。負責文化旅遊網站、微信、微博等網路媒體的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文化和旅遊年鑑、地方志編纂工作。
黨建辦公室(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公共服務科
擬訂全市音樂、舞蹈、戲曲、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專業文藝院團發展,扶持體現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鮮明地方特色的文藝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各類職業劇團、演藝劇場、公共美術館的業務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公共文化事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髮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地方標準。指導全市民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公共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推動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大數據建設、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陣地,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和傳播。統籌協調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相關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文物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文化和旅遊信息化發展規劃,推動文化和旅遊產業智慧化。組織協調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監測全市文化和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文化、旅遊、文物、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和產業考核與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文化、旅遊、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廣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負責文化和旅遊創新獎勵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人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院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職業資格和網路視聽從業人員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節慶會展活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節慶會展活動有關調研、策劃、宣傳推廣。負責組織全市重點文化和旅遊節慶會展活動。承擔申辦國際國內重大文化和旅遊節慶會展活動有關工作。
產業發展科
擬訂全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文化、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協調、參與具有綜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遊項目的策劃、審核和實施工作。指導全市文化、旅遊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
旅遊產業集群建設。承擔新舊動能轉換
文化創意產業和精品旅遊產業有關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推進各類旅遊交通的銜接工作。擬訂全市旅遊市場推廣開發戰略、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萊陽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以及品牌體系建設。負責文化創意產品和旅遊產品市場行銷,開拓旅遊市場。組織協調大型旅遊行銷活動。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以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影視對外以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傳推廣工作。承擔政府、民間以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指導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部門合作,發展全域旅遊,指導全域旅遊示範區、生態旅遊示範區建設。承擔文化旅遊目的地建設。指導推進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承擔鄉村旅遊相關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商品創新以及開發體系建設,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創產品開發,發展旅遊購物。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行業管理科
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監督實施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地方標準。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負責假日旅遊市場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旅行社、導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協調、配合大案要案、跨區域重大案件的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推進文化和旅遊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擬訂全市博物館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負責全市博物館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可移動文物資源。按許可權負責我市博物館文物藏品的鑑定、交換、借展、修復、複製、拓印、預防性保護以及數位化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流散文物、文物市場、文物出入境,指導搶救、徵集社會上珍貴流散文物及博物館文物安全工作。管理全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負責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搶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組織不可移動文物普查,審核、申報、管理全市文物保護單位。統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指導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
風景名勝區、宗教設施的文物保護工作。負責全市大遺址保護工作。配合全市區域內國家、省和煙臺市重大項目建設和基本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審核、管理在我市境內和水域所進行的考古勘探和發掘項目。負責全市不可移動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按照許可權組織有關部門審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驗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報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項目。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文物犯罪,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負責全市出版管理和著作權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報紙、期刊、圖書、音像、電子出版單位和出版活動的監管工作,組織對報紙、期刊、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內容和質量進行監管。審核申報報紙、期刊社年檢及登記工作。依法查處
著作權侵權行為,調解著作權糾紛。監督管理作品的
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工作。對全市音像製品的出版、製作和複製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出版物的審讀(審視、審聽)、鑑定工作和質量管理。承擔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承擔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擬訂全市著作權保護管理使用和著作權產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著作權宣傳教育活動。組織查處著作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推廣工作。承擔全市記者站、新聞記者證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單位和業務的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監督執行書報刊印刷的專業標準和國家標準。組織、指導全市書刊印刷質量檢測認定。指導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推動印刷業轉型升級及新興印刷業發展。承擔出版物的進出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新聞出版統計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擬訂全市“掃黃打非”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掃黃打非”工作。指導、監督文化市場“掃黃打非”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以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全市
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承擔對市內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管全市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指導網路視聽節目的發展和宣傳,負責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業務進行監管,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指導、監督網路視聽執法工作。擬訂全市電影的管理政策並督促落實,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電影事業和產業發展,指導公益電影放映工作。指導監督電影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重大電影活動。承擔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傳送、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廣播電視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接收。擬訂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指導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擬訂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廣播電視有線、無線傳輸設施和電台、電視台等重點單位安全保護工作。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推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並實施監督。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和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制定文化、旅遊、文物、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安全管理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指導直屬單位做好安全穩定和綜合治理等工作。
下屬單位
萊陽市圖書館
宗旨和業務範圍:保存借閱圖書資料,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圖書文獻、報刊、音像資料、采編與儲藏圖書資料借閱;圖書資料網路系統設計、施工、維護;文獻數位化處理;圖書館學研究、圖書、期刊、資料編輯出版。
萊陽市文化館
組織民眾文化活動,繁榮民眾文化事業。文化現場,民眾文化活動組織;相關培訓;業餘創作團隊管理;業餘文藝創作組織;授權管理文化市場;村級文化室業務指導;民眾文藝理論研究;文化交流;大眾科普資料編輯;民族民間文化藝術遺產收集整理與保護。
萊陽畫院
書畫創作,發展弘揚美術事業;研究創作書法、中國畫、西畫、美術論文,發展基層美術隊伍,挖掘培養美術人才,配合參加黨的中心宣傳活動美展和各種美展活動。
萊陽市文藝創作室
開展藝術創作,促進藝術繁榮;舞台藝術創作,影視藝術創作,傳統藝術整理髮掘;藝術學術書刊編輯;藝術諮詢服務。
萊陽市電影發行放映公司
電影發行、放映;零售
預包裝食品;電影器材零售;放映機修理;房屋租賃。(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領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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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雙招雙引、產業發展、旅遊扶貧、旅遊景區和旅遊度假區的建設和管理、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文化旅遊項目建設、文化旅遊市場和產品開發等工作。分管產業發展科、畫院、文藝創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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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責黨建、政工、行政、財務、黨風廉政、機關管理、群團、政務公開、意識形態、政策法規、教育培訓、幹部聯戶、宣傳平台建設和新聞宣傳等工作。分管綜合科、黨建辦公室(政工科)、旅遊服務中心、電影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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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