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司法局是萊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指導、監督各部門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擔對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市行政複議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市政府應訴案件辦理。負責市政府行政裁決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
(四)負責綜合協調全市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職責。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負責全市人民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全市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社區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設和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援助、“12348”法律服務專線、司法鑑定和公證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的組織管理使用工作。
(七)配合開展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相關工作和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九)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服裝、警車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協同推進司法行政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煙臺市委、煙臺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法律服務行業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路三大平台融合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十三)關於集中行政複議權有關職責分工。市司法局負責受理、審議市級行政複議案件。其他部門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為的相關證據及行政複議答覆材料,履行行政複議決定。
內設機構
綜合科(掛黨建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本行業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和群團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思想政治、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統計、技術職稱報審、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評先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安全保衛、應急、財務、裝備、值班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和信息化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服裝、警車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法治調研督察科(掛市委依法治市辦秘書科牌子)
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檔案。負責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規劃。負責推進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負責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擬訂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負責全市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工作。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創建活動。負責牽頭全市法治建設考核評估工作。負責處理市委依法治市辦日常事務。
備案審查科
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辦對市政府工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工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統一登記、統一編制登記號、統一公布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或者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行文的規範性檔案稿的有關法制審核工作。負責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書面審查申請。承擔本部門本系統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
行政複議應訴科(對外使用市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辦公室名稱)
負責全市行政複議工作,指導、監督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市政府提出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人員資格管理工作。依法辦理行政複議申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規定的審查申請。負責市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以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辦理市政府交辦的非訴訟法律事務。負責市司法局訴訟案件的辦理工作。指導全市行政裁決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裁決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裁決事項。
行政執法監督科
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負責推動行政執法監督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負責行政執法相關人員資格審定和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市直部門之間在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對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違法和不當行政執法行為的調查處理。會同市有關部門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負責相對集中執法權審核工作。負責對權力清單、行政責任清單、行政許可事項清理等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協調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問題。負責全市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治協調工作。
普法和依法治理科(掛市全民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全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全市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基層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指導全市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全民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律師、公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監督管理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協調指導“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執業監督、年度考核。負責監督管理律師、公證員和律師機構、公證機構的執業活動。指導監督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活動。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的組織管理使用工作。負責推進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監督指導全市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監督檢查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有關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參與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和指導“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
社區矯正工作科
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擬訂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對全市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全市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協調指揮社區矯正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市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下屬單位
萊陽市公證處
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萊陽市“148”協調指揮中心暨法律援助中心
為需要律師服務但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弱勢群體及其法律規定必須有律師提供法律幫助而自己又沒有聘請律師的特定人員提供無償法律服務。
幫教安置工作。協調和指導“1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領導信息
姓名 | 蓋新章 | 職務 | 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
分管工作 |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 ||
姓名 | 王麗萍 | 職務 | 市司法局副局長 |
分管工作 | 負責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普法宣傳、社區矯正、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信訪穩定等工作;分管普法和依法治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社區矯正工作科。 | ||
姓名 | 隋常升 | 職務 | 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工作 | 負責依法治市、法治調研督察、備案審查、複議應訴、執法監督、律師管理等工作;分管法治調研督察科、備案審查科、行政複議應訴科、行政執法監督科。 | ||
姓名 | 韓梅 | 職務 | 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工作 | 負責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綜合行政、法律援助、公證及司法鑑定管理、安全生產、工會、計畫生育及婦女等工作;分管綜合科(黨建辦、政工)、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148”協調指揮中心暨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證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