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青島市
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監督管理
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建立健全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貫徹執行青島市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貫徹執行青島市大病保險制度、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並組織實施。(四)貫徹執行青島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的支付範圍和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青島市全民補充醫療保險目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貫徹執行青島市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研究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等集中採購和監督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組織實施醫療救助工作,承辦中央、省、青島市和萊西市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監督檢查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
(八)貫徹執行青島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管理政策及支付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醫療保障經辦工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實施青島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貫徹執行青島市商業保險公司等第三方參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承擔醫療保障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醫療保障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醫療保障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青島市委、市政府以及萊西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完善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完善醫療保障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三)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綜合科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政務公開、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安全應急、值班管理、信訪輿情、起草綜合性文稿、建議提案辦理、對外聯絡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貫徹執行青島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建立健全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安全防控機制。負責編制定點醫藥機構醫保支付醫療費用的年度預決算方案。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促進分級診療。組織實施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貫徹執行青島市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貫徹執行青島市大病保險制度、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青島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的支付範圍和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青島市全民補充醫療保險目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貫徹執行青島市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研究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等集中採購和監督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醫療救助,承辦中央、省、青島市和萊西市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貫徹執行青島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管理政策及支付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醫療保障經辦工作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實施青島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貫徹執行青島市商業保險公司等第三方參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負責編制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等預決算建議草案。承擔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承擔醫療保障領域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擔醫療保障領域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培育、引導、扶持醫療保障領域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的作用。
萊西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承辦
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
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業務及基金監管;對轄區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進行協定管理;執行藥品、醫用耗材、藥械集中採購和監管政策;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支付範圍、支付標準和收費管理政策。
現任領導
李建亭: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