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統計局

萊蕪市統計局是萊蕪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統計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萊蕪市統計局
  • 所屬:萊蕪市人民政府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組織實施國家、省統計工作的法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省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研究擬定我市統計工作的政策規定、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各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按照國家、省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制定適合我市情況的統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統計標準,擬定全市有關統計標準;指導部門統計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調查項目,審核各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三)組織實施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統一組織協調各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社會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制定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六)管理省統計局和市劃撥的統計事業費;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統計人員培訓等工作。
(七)協助各區委管理區統計局局長和副局長;管理設在市統計局的事業機構。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督促查辦、文書處理、政務信息傳遞、檔案圖書資料管理、財務(車輛)管理、報表、資料印刷、接待、保密、保衛等工作。
二、統一管理省局和市財政撥付的統計事業費和全局的國有資產,負責全局辦公用品的購置和發放登記工作。
三、起草檔案,審核修改各科室(隊)草擬上報下發的檔案。
四、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離退休幹部服務和全市統計系統評比、表彰先進以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五、配合統計改革和大型普查有計畫、有目標地開辦短期統計及相關業務的培訓。
六、負責各項大型普查的組織協調及後勤保障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一、負責建立全市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工作,系統反映國民經濟全貌和全過程。
二、蒐集、整理、提供內部各專業統計資料和各市地的基本統計資料,並負責全市綜合平衡統計報表的編制、分析研究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社會人口與就業、勞動工資及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並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四、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研究和預警預測。提供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統一管理和審批全市性的及各業務部門的統計報表,及時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和其他不同層次的決策及管理部門提供服務。
五、定期發布國民經濟發展情況統計公報,協助市政府定期舉辦統計新聞發布會,編印出版統計年鑑、統計月報手冊。
六、負責評選全市優秀統計分析論文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社會科技科:
一. 組織實施科技和服務企業、事業單位統計調查制度。
二. 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科技發展、技術進步及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調查統計數據。
三. 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四. 組織指導社會科技統計的基礎工作。
五. 歸口管理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出版、檔案、環保、司法等部門的統計。
六. 進行社會和科技發展的統計分析。
政策法規科:
一、組織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山東省統計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
二、負責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三、擬制、修訂地方和部門統計規章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四、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教育,並組織貫徹實施。
五、組織開展統計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查處統計違法案件,並負責統計違法行為的舉報處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統計檢查人員的證件核發管理和業務培訓工作。
七、組織指導農村和城市統計基層建設工作,負責農村和城鎮街道統計網路的組織建設和基礎規範化建設。
八、負責全市統計調查單位的依法登記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統計辦學、統計職稱的考評組織工作。
十一、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工業交通統計科:
一、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本市情況,研究制定工交財貿等方面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的改革與完善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金市工業,交通、運輸、郵電、物資、能源、社會科技,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國際旅遊等方面統計調查資料的收集和上報,並對數字質量進行檢查評估,保證數字的準確性。
三、加強調查研究,充分利用統計資料,及時反映生產成果及生產情況,對以上各專業經濟運行和經濟效益定期進行分析和預測。
四、負責工交財貿方面統計工作的指導、培訓和檢查評比工作。
五、加強與有關單位的業務協調,搞好與局內各科(隊)室的工作配合。
六、貫徹全員執法精神人配合法規科搞好工交財貿統計法[FS:PAGE]規宣傳,執法抽查等項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社會經濟調查隊:
一、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本市情況,研究制定城市方面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的改革與完善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勞動工資等方面統計資料的收集、整理與上報,並搞好檢查和審核,確保統計數字的準確性。
三、負責城市住戶調查和城市年報工作。
四、負責市場價格調查,掌握市場價格走勢,及時提供市場情況分析。
五、對城調隊和所負責的專業經常進行調查研究,定期進行分析和預測。
六、負責城市方面,含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勞動工資統計工作的指導訓和檢查評比工作。
七、搞好與有關單位的業務協調和局內各科(隊)室的工作配合。
八、貫徹全員執法原則,配合法規科搞好城市統計法規宣傳,執法檢查等備項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農村統計調查中心:
一、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本市情況,研究制定本市農村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的改革與完善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農村經濟,社會和科技基本情況。農村商品需求量,農、林、牧、漁業生產條件,產品產量等統計調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並搞好評估與論證,確保統計數字質量。
三、負責農村住戶調查工作。
四、負責農村小康進程監測工作,對進程情況及時寫出監測報告。
五、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對農村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情況及時研究分析和預測。
六、負責農村各項統計工作的指導,培訓和檢查評比工作,做好與有關單位和局內各科(隊)室的協調配合。
七,貫徹全負執法精神,配合法規科搞好農村方面的統計法規宣傳,執法檢查等各項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普查中心:
一. 研究制訂重大調查工作的調查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 負責調查人員的培訓和資料的蒐集、匯總、上報。
三. 指導各區、各部門的調查工作。
四. 對數據資料的質量進行評估和統計分析。
計算中心:
一、制定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統計系統資料庫建設方案,負責建設市局資料庫。
三、承擔普查、重大調查的數據處理任務,並為局隊各專業數據處理提供技術保證。
四、加強統計網路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統計信息產業化水平,制定統計網路信息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
五、組織督促各處室按規定載入網上信息,並有效地開發利用,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六、負責組織全市統計系統計算機業務培訓。
七、對全市統計系統的計算機網路設備的配備提出指導意見,搞好計算機維修服務。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事業單位

農村統計調查中心
企業統計調查中心
服務業統計調查中心
統計信息諮詢服務中心(普查中心)
統計局計算中心(社情民意調查中心)
能源統計中心
社會經濟調查隊

領導信息

付 萍:黨組書記、局長
分 工:主持市統計局和統計學會全面工作,同時分管辦公室工作。
張海龍:黨組成員、調研員
分 工:分管政策法規科和統計學會工作。
呂慎斌:黨組成員、總統計師
分 工:分管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和工業交通統計科工作。
張連波: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 工:分管農村統計調查中心、統計信息諮詢服務中心(普查中心)、紀檢監察、計畫生育、老幹部、機關建設、黨務群團和“聯鎮包村”工作。
紀玉凱: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分管社會科技統計科和計算中心工作。
周光萍:副調研員
分 工:分管企業統計調查中心和服務業統計調查中心工作。
董忠前:社會經濟調查隊長
分 工:分管社會經濟調查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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