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鏈門
- 發生地:美國
- 事件主角:柯林頓、萊溫斯基、希拉蕊
- 事件類型:醜聞
概述,經過,結果,彈劾案始末,
概述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曾經與白宮實習生萊溫斯基爆發性醜聞
柯林頓與萊溫斯基早於1995年已認識,兩人在白宮發生性關係,但柯林頓對此堅決否認。1998年,時任總統的柯林頓因在他與萊溫斯基的性醜聞問題上說謊而受到調查,被控作偽證和妨礙司法。同年8月,柯林頓向國人發表電視演說,首次公開承認與萊溫斯基有“不正當關係”。不久後,眾議院通過兩項彈劾條款,但被參議院於翌年2月否決,柯林頓得以逃過彈劾。
經過
1996年美國總統選舉結束後,柯林頓的白宮處於選後的放鬆狀態,碰巧當時共和黨的國會為了預算問題而與白宮抗爭,凍結了聯邦開支,許多政府雇員都被指示暫時不要來上班,造成了包括白宮在內的許多政府機關空空蕩蕩的沒有幾個人。就是在這樣的一個大環境下,柯林頓和白宮實習生莫尼卡·萊文斯基邂逅、調情、並發展為情人關係。
柯林頓和萊文斯基的親密關係維持了5個月。雖然外界並不知情,但是在總統周遭的執勤人員之間卻是公開的秘密。1997年4月,萊文斯基的上司擔心她與總統過從甚密,於是把她調職到國防部。
萊文斯基在國防部認識了琳達·崔普,兩人成為閨中密友。萊文斯基開始向崔普透露與總統交往的內容。她不知道,關於這個滔天秘密的電話談話被崔普秘密錄音。
1998年1月,寶拉·瓊斯性騷擾案的原告律師開始蒐集總統拈花惹草的證據,試圖藉以證明總統的好色性格。萊文斯基呈交了書面證詞宣稱自己沒有和總統往來,又試圖說服崔普幫她圓謊,但是崔普不願冒偽證罪的危險,於是將她的錄音帶拿給了白水案特別檢察官肯尼斯·史達。於是史達介入了這宗桃色事件的調查。
柯林頓一開始否認跟萊文斯基有染。在公開的場合以及宣誓作證的情況下他都斬釘截鐵的宣稱自己和萊文斯基沒有性關係。柯林頓所賴以理直氣壯的撒謊的邏輯是,由於“自己只是接受服務的一方,因此不算有性關係”。
但是錄音帶以及萊文斯基的詳細日記迫使她把事實和盤托出,而萊文斯基所提供的證據又證明總統說了謊。最關鍵的證據是一件沾有總統精液的藍色洋裝,萊文斯基原想把它留作紀念,沒想到卻留下了總統的DNA證據。當化驗結果出爐,總統不得不對全國發表講話,向人民道歉,承認自己和萊文斯基有不正當的交往。
共和黨人抓住了柯林頓的小辮子,把柯林頓扣上刑事偽證罪的大帽子,對他提出了彈劾。很明顯,共和黨人由於對柯林頓的憎惡而採取了偏激的立場,把小事化大;他們的行為沒有被選民認同;1998年期中選舉原應有所嶄獲的共和黨遭受小敗。但是柯林頓也承認是咎由自取,按照他自己的說法,是他“給了政敵們一把刀子,而他們把刀子刺進了他的心臟”。
柯林頓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三位被彈劾的總統。按照美國憲法規定,對總統的控罪在參議院進行審判,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威廉·藍奎斯特擔任法官,全部參議員作為陪審團,眾議院則派出十五名眾議員擔任檢察官。必須有2/3參議員投贊成票,控罪才能成立。結果是,投贊成票的參議員甚至沒有過半數;總統的控罪不成立。整個事件才終於落幕。
結果
拉鏈門醜聞是柯林頓任美國總統時最為人熟悉的事件,當人們一提起柯林頓,拉鏈門醜聞就會被聯想起來。
一般評論認為拉鏈門案件,意義上政治味道比較濃厚。主要的理據是,由於柯林頓在案件中有說假的嫌疑,使柯林頓的對手共和黨藉機大造文章,對柯林頓進行彈劾。但不少的焦點還是關於道德方面:婚外情、性關係發生在總統這樣一位公眾人物身上,便不再純然是一個一般的個人道德問題。來自教會和教育界的人都指責柯林頓:身為公眾人物卻乾出如此行為,不對他彈劾,那么如何為美國人樹立正確的典範?但更多人認為,柯林頓在事件中的壞典範並不在婚外情,而是作假口供妨礙司法公正。而這也是共和黨彈劾柯林頓的根本理由。
很明顯地在政治上,拉鏈門案件反映出柯林頓一直都是保守派人士的批評對象,一系列醜聞如桃色關係(如拉鏈門案)和商業交易弊案(如白宮白水事件),都使柯林頓在任時被保守人士攻擊。更有人指副總統戈爾在2000年美國總統選舉中也是因拉鏈門案而影響了勝算。而事實上,戈爾在參選時就特意找來了立場保守的喬‧李伯曼,用意乃爭取保守選民的認可。
由於事件的煽情本質,萊文斯基事件或許是柯林頓政府的歷史上最不光彩的一頁。但其事情之峰迴路轉,卻又是柯林頓任期內最有生命力的一役。
彈劾案始末
1998年10月8日,美國眾議院以258票對176票通 過了一項決議案,批准對柯林頓總統進行不加時間和範圍限制的正式彈劾調查。從而使柯林頓成為了美國歷史上第三位接受彈劾調查 的總統。美國眾議院提出要求對柯林頓進行正式彈劾調查的議案是 依據美國獨立檢察官斯塔爾的報告做出的,斯塔爾在報告中指控克 林頓總統犯有可以構成彈劾依據的作偽證和妨礙司法、濫用職權等 罪名。
彈劾起源於英國,是指立法機構對政府官員提起的一種刑事訴訟程式。
1376年,英國議會確定了首批彈劾案例。後來,美國 在制定憲法時借鑑了英國的彈劾程式。美國憲法第二條第四項的規 定:“總統、副總統及合眾國政府之文官,受叛國罪、賄賂罪或其 他重罪輕罪之彈劾與定讞時,應受免職處分”。 美國彈劾官員的程式一般是由眾院司法委員會對指控證據材料 進行審閱,以確定有否開始正式彈劾調查的依據,如通過決議,即 向眾院提出動議開始正式彈劾調查。眾院批准啟動彈劾程式的議案 後,授權司法委員會進行正式彈劾調查。調查結束,司法委員會如 通過正式彈劾條款,將提交眾院全體投票表決,眾議院多數同意通 過提出彈劾;被彈劾的官員由參議院進行審理。如在進行彈劾之前 或進行過程中,可能被彈劾的官員自動辭職,就不予彈劾。他的問 題將像一般公民一樣,根據情況由普通法院受理。如被彈劾的對象 是總統,參院的審理需由美國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主持,眾議員作 為公訴人和辯護人,參議員作為陪審團。參議院就審理結果投票表 決:或者“有罪”或者“無罪”;如果定為“有罪”,還將必須有 在場的參議員2/3的多數票同意,否則即為“無罪”。一旦參院 裁定總統有罪,總統即被罷免,由副總統取而代之。
1998年1月23日,瓊斯性騷擾案中證人、白宮前實習員 莫妮卡·萊溫斯基被指控與柯林頓有染。柯林頓則暗示萊溫斯基要 她否認他倆的關係,同時柯林頓在接受瓊斯案“庭外供證”時,也 否認與萊溫斯基有任何關係。1月28日,法務部長珍妮特·雷諾 授權獨立檢察官肯尼思·斯塔爾調查萊溫斯基女士同柯林頓總統的 關係。4月1日,阿肯色州小石城地方法院法官蘇珊·韋伯·賴特 否決了瓊斯在性騷擾訴訟中提出的一切指控,但指出柯林頓不能因 行政官員豁免權而免於接受調查。8月17日,柯林頓向全國發表 電視講話,承認他和萊溫斯基有“不適當”的關係,並承認他和萊 溫斯基的關係是錯誤的,他對此將承擔全部責任。但他強調自己“ 在任何時候都沒有要求任何人撒謊、隱藏和銷毀證據或做任何其他 違法的事情”。9月9日,獨立檢察官斯塔爾結束了調查,向國會 遞交了一份長達445頁對柯林頓總統的調查報告和36箱附屬檔案。
報告中稱有下列11項可能構成彈劾柯林頓總統依據的理由:
1、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明,柯林頓總統作為瓊斯/柯林頓 案件中的被告在宣誓後就他同萊溫斯基女士的性關係撒謊; 2、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明,柯林頓總統在大陪審團前宣誓 後就他同萊溫斯基的性關係撒謊;
3、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 明,柯林頓總統在民事作證時宣誓後撒謊,說他不記得曾同莫妮卡· 萊溫斯基單獨在一起並縮小他倆之間交換禮品的數量;
4、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明,柯林頓總統在宣誓作證後就他 同萊溫斯基女士有關她同瓊斯一案的牽連問題的談話撒謊; 5、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明,柯林頓總統竭力阻礙司法調查。 在瓊斯訴訟案的司法調查中,他參與了各種隱瞞他與萊溫斯基女士關係的活動;
6、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明:(1)柯林頓總統和萊溫斯基 女士達成默契,即在瓊斯訴訟案中有關他們的關係問題上在宣誓後 撒謊;(2)柯林頓總統極力阻礙司法調查。他通過暗示萊溫斯基 女士提供書面證詞以避免法庭讓她宣誓作證和避免他們兩人的證詞 相互矛盾。而且總統在他本人作證時還可以避免回答關於萊溫斯基女士的問題;
7、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明,在萊溫斯基女士可能成為瓊斯 訴訟案中對其不利的時候,柯林頓總統曾努力幫助萊溫斯基女士在紐約獲得一份工作以阻礙司法調查;
8、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明,柯林頓總統宣誓作證後,在描述他與弗農·喬丹有關萊溫斯基女士的談話時撒謊;
9、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明,柯林頓總統試圖對貝蒂·柯里的證詞施加影響,從而妨礙司法調查;
10、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明,柯林頓總統在聯邦大陪審團的調查過程中試圖妨礙司法調查。他拒不出庭作證長達7個月,同時向可能成為大陪審團證人的人撒謊,知道他們會把這些謊言轉述給大陪審團;
11、有充分和確鑿的證據表明,柯林頓總統自1998年1 月17日以來在涉及他與莫妮卡·萊溫斯基的關係方面所採取的行動不符合總統應忠實執行法律的憲法義務。
1998年10月5日: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經過一整天激烈辯論後,以21票對16票通過了共和黨提出的一項決議案,批准對柯林頓進行不加時間和範圍限制的正式彈劾調查。並提出有理由懷疑總統至少15次違反了聯邦法規。這些指控如下:
1、同萊溫斯基和另外一些人策劃阻撓司法和阻撓適當執法。
2、在瓊斯性騷擾案中,幫助、唆使、建議和促使萊溫斯基提出假書面陳述。
3、在萊溫斯基受指使提出假書面陳述從而打算影響、阻撓或阻礙司法時,幫助、唆使、建議和促使萊溫斯基阻撓司法。
4、包庇萊溫斯基提交假書面陳述的重罪。
5、1998年1月17日在瓊斯案中,在宣誓的約束下作假證詞。柯林頓堅持他的證詞“在法律上是正確無誤的”。
6、1998年8月17日在宣誓的約束下向大陪審團作假證 詞。
7、在瓊斯案中作假證詞,當時他說,他記不起來同萊溫斯基單獨在一起。
8、關於萊溫斯基在瓊斯案中的作用與她談話一事宣誓後作偽證。
9、竭力通過旨在掩蓋證據的一系列活動而阻礙司法調查。
10、竭力通過與萊溫斯基就掩蓋他們之間的關係進行串通而阻礙司法調查。
11、竭力通過幫助萊溫斯基在紐約尋找工作而阻礙司法調查。
12、在瓊斯一案就他同其朋友弗農·喬丹有關萊溫斯基的談話一事宣誓後作偽證。
13、竭力阻礙司法調查,並對證人施加影響,試圖操縱或影響他的秘書柯里作證。
14、竭力通過操縱潛在的證人並向他們講述有關他同萊溫斯基關係的極為詳盡的虛假說法來影響證人,以便證人在大陪審團面前作證時重複這些說法。
15、在聯邦大陪審團面前宣誓之後就他所知萊溫斯基的書面陳述和他的律師在他面前所說的事情作偽證。
10月8日,美國眾議院批准了對柯林頓總統進行正式彈劾調 查。11月19日,眾院司法委員會召開首次正式彈劾聽證會,並決定擴大調查範圍,就前白宮志願工作人員凱瑟琳·威利對柯林頓 的指控和一些其他問題進行調查。12月12日,由美國共和黨委員占多數的司法委員會不顧民主黨委員強烈反對,通過了四項彈劾 柯林頓的條款,並否決了民主黨委員提出的對柯林頓進行斥責以替 代彈劾的議案。共和黨方面於9日提出柯林頓在萊溫斯基案中兩項 偽證、一項妨礙司法和一項濫用職權的彈劾條款草案。19日,眾議院舉行全體會議,以簡單多數通過了彈劾柯林頓總統的兩條理由——在與其有關的緋聞案中“作偽證”和“妨礙司法”。柯林頓從而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二位遭彈劾的總統。眾院司法委員會提出的另兩條彈劾理由——另一“作偽證”和“濫用職權”被否決。 1999年1月7日,參議院開始對柯林頓進行彈劾審判。2 月12日,參議院在對柯林頓總統彈劾案的最終表決中,以45票 贊成對55票反對否決了對柯林頓的第一項彈劾條款,即指控他在緋聞案中“作偽證”。以50票贊成對50票反對否決了他“妨礙司法”的第二項彈劾條款。兩項表決都沒有達到憲法規定的對柯林頓定罪和免職的票數。至此,參議院審理柯林頓彈劾案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