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州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指南

萊州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由煙臺市公安局辦理。

基本介紹

  • 辦理機構:煙臺市公安局
  •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 辦理地址:所在地派出所
  •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辦理程式,收費標準,

辦理程式

(一)申領。年滿16周歲的公民,從出生日起計算的30天內,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 出所履行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對不按規定申領居民身份證,經公安機關通知拒不改正的, 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罰。
(二)換領。已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因常住戶口跨市、縣遷移變動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 滿、居民身份證被污損或殘缺不能辨認,以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登記內容需要變更、更正的 ,應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居民身份證。
(三)補領。公民因居民身份證遺失,從報告派出所之日起的 3個月內仍未找到的,可向 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
(四)臨時身份證。在證件尚未領到時因外出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可向常住地派出所申 領臨時身份證。常住戶口待定的16周歲以上的公民,可憑遷移證、出生證、刑滿釋放證明、 解除勞動教養證明、註銷戶口證明或公證證明,向現住地派出所申領臨時身份證。
(五)快證。公民因辦理公證、升學、就業、外出等權益事務,在法定時間不能領到證件 而急需用證的,可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加快製作居民身份證。
(六)公民因服兵役、死亡、失蹤 6個月以上、出國、出境定居,短期出國、出境需註銷 戶口的,以及經批准退出中國國籍的人,在辦理戶口註銷手續時,都應收繳其居民身份證。
(七)辦理申、換、補領居民身份證、快證、臨時身份證的公民,應交本人近期居民身份 證標準相片兩張( 由申領人到指定照相館拍攝),並繳納證件工本費。
(八)居民身份證堅持隨到隨受理,制發證時限從辦理之日起計算,省轄市市區2個月、 縣(市)地區3個月內發給證件;快證7天內辦結;臨時身份證2天內辦結。

收費標準

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10元
補 領:20元
快 證:80元
臨時身份證:10元
暫住人口 暫住證: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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