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智慧財產權法典》的頒布,標誌著菲律賓智慧財產權法的發展進入成熟期。法典所調整的智慧財產權的範圍與trips完全一致,包括著作權和相關權、商標和服務商標、工業外觀設計、專利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未公開信息的保護。法典分為五個部分,包括知識產權局、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後規定。
基本介紹
- 書名:菲律賓智慧財產權法典
- 作者:楊濤
- ISBN:9787513026628
- 頁數:102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04/01
- 開本:32
書籍目錄,作者簡介,
書籍目錄
第一編 知識產權局
1 題名
2 國家政策闡明
3 國際條約與互惠
4 有關定義
5 知識產權局之功能
6 知識產權局之組織結構
7 局長與副局長
8 專利部
9 商標部
10 法務部
11 文獻、信息及技術轉移部
12 信息管理服務和edp部
13 行政、財務及人事部
14 知識產權局的經費使用
15 特殊的科學技術協助
16 知識產權局公章
17 法律和法規之公開
18 知識產權局公報
19 本局官員及職員之失職
第二編 專利法
第1章 一般規定
20 相關術語
第2章 可專利性
21 可專利之發明
22 無專利性之發明
23 新穎性
24 現有技術
25 無損害之公開
26 發明高度
27 產業套用性
第3章 專利權歸屬
28 申請專利之權利
29 先申請原則
30 委託及僱傭發明
31 優先權
第4章 專利申請
32 專利申請之提起
33 專利代理人之委任
34 請求書
35 發明之公開及說明
36 權利要求
37 摘要書
38 發明之單一性
39 國外申請之相應信息
第5章 專利授予的程式
40 專利申請日之要素
41 申請日之確定
42 形式審查
43 分類與檢索
44 專利申請之公開
45 公開前之保密要求
46 專利申請公開後專利權之授予
47 第三人異議
48 申請實質審查
49 申請檔案之修正
50 專利權之授予
51 專利申請之駁回
52 專利權授予後之公告
53 專利證書內容
54 專利權期限
55 專利年費
56 專利權之放棄
57 本局之自行更正
58 申請人申請更正
59 專利之變更
60 更正之形式與公開
第6章 專利權之撤銷及專利權人之替換
61 專利權之撤銷
62 撤銷申請之條件
63 聽證通知
64 三人委員會
65 專利權之撤銷決定
66 專利權或權利請求撤銷之效果
第7章 專利權人之救濟
67 無申請權人申請專利
68 真實發明人權利救濟
69 法院令狀之公開
70 訴訟提起之期間
第8章 專利所有人之權利及專利權侵權
71 專利權之權能
72 專利權之限制
73 在先使用權
74 政府使用
75 保護範圍以及權利要求之解釋
76 專利侵權之民事制裁
77 外國人提起之侵權訴訟
78 方法專利及其舉證
79 損害賠償之限制
80 損害及專利聲明
81 專利侵權之抗辯
82 無效專利之撤銷
83 侵權訴訟之技術顧問
84 累犯之刑事制裁
第9章 專利自願許可
85 自願許可協定
86 許可費爭端之管轄權
87 禁止條款
88 強制性規定
89 許可方權利
90 被許可方權利
91 例外情況
92 文獻、信息技術轉移部之非註冊
第10章 強制許可
93 強制許可之理由
94 強制許可申請之期限
95 以合理的商業條款獲得許可之條件
96 關涉半導體技術之強制許可
97 依存專利之強制許可
98 請求書之形式及內容
99 聽證之公告
100 強制許可之條款
101 強制許可之修正、撤銷及放棄
102 被許可人之免責
第11章 權利的轉讓與轉移
103 權利轉讓
104 發明權轉讓
105 轉讓之形式
106 記錄備案
107 共有人之權利
第12章 實用新型註冊
108 專利規則之準用
109 實用新型註冊之特殊規則
110 專利申請或實用新型註冊申請之轉換
111 並行申請之禁止
第13章 工業外觀設計以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
112 相關術語
113 受保護之實質條件
114 申請書要素
115 一項申請關聯數個工業外觀設計
116 審查
117 註冊
118 工業外觀設計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註冊之有效期
119 其他章節之準用
120 工業外觀設計及布圖設計註冊之撤銷
第三編 商標、服務商標及商號法//
121 定義
122 商標權之獲得
123 商標可註冊之範圍
124 商標註冊申請之條件
125 代理及送達地址
126 放棄
127 申請日
128 一項商標申請關聯多類別之商品或服務
129 分案申請
130 簽名或其他身份證明手段
131 優先權
132 申請號及申請日
133 審查與公開
134 異議
135 公告與聽證
136 註冊證書之發放及公開
137 商標註冊及向所有人或受讓人發放證書
138 註冊證書
139 註冊商標之公開與查閱
140 登記人之撤銷申請及註冊之更正或放棄
141 作為證據之蓋章或證明之副本
142 本局之自行更正
143 申請人申請更正
144 商品或服務之分類
145 有效期
146 商標續展
147 商標權
148第三人之非商標性使用
149 申請及註冊的轉讓與轉移
150 許可協定
151 撤銷
152 商標不使用之申辯
153 請求提起之條件、通知與聽證
154 註冊商標之撤銷
155 侵權與救濟
156 訴訟、損害賠償及禁令
157 法院有權命令銷毀侵權物
158 損害及聲明之要求
159 侵權訴訟之限制
160 外國法人提起之商標權執行訴訟
161 商標權之確權
162 對虛假或欺詐性陳述提起訴訟
163 法院管轄權
164 向長官通知訴訟之提起
165 商號或營業名稱
166 含侵權商標或商號之商品
167 集體商標
168 不正當競爭、權利、規則及救濟
169 虛假原產地標誌、虛假說明和陳述
170 刑罰
第四編 著作權法
第1章 一般規定
171 相關術語
第2章 原創作品
172 文學和藝術作品
第3章 衍生作品
173 衍生作品
174 已出版作品之版本
第4章 不受保護之作品
175 未受保護之主題
176 政府作品
第5章 著作權或經濟權利
177 著作權或經濟權利
第6章 著作權所有權
178 著作權所有權之規則
179 匿名及化名作品
第7章 著作權的轉移和轉讓
180 受讓方權利
181 著作權及其載體
182 轉讓、許可協定之備案
183 協會之選定
第8章 著作權之限制
184 著作權之限制
185 著作權作品之合理使用
186 建築作品
187 已出版作品之複製
188 圖書館之影印複印
189 計算機軟體之複製
190 私人用途之進口
第9章 交存與聲明
191 向國家圖書館和*高法院圖書館處之註冊與
交存
192 著作權聲明
第10章 精神權利
193 精神權利範圍
194 特殊違約
195 精神權利棄權
196 集體作品之貢獻
197 作品之編輯、整理及改寫
198 精神權利之期限
199 執法救濟
第11章 轉售提成權(後續權)
200 作品出售或租借
201 未涵蓋之作品
第12章 表演者權、聲音製品製作者權以及廣播組織權
202 定義
203 表演者權利
204 表演者精神權利
205 權利之限制
206 後續傳播或廣播之額外報酬
207 契約條款
第13章 錄音製品製作者
208 權利範圍
209 向公眾傳播
210 權利限制
第14章 廣播組織
211 權利範圍
第15章 保護之限制
212 權利限制
第16章 保護期
213 保護期
214 保護期之計算
215 表演者、錄音製品製作者以及廣播組織權利
保護期
第17章 著作權侵權
216 侵權救濟
217 刑罰
218 誓證
219 作者之推定
220 作品之國際註冊
第18章 適用範圍
221第172條、第173條所涉作品之附帶規定
222 表演者之附帶規定
223 錄音製品之附帶規定
224 廣播節目之附帶規定
第19章 民事起訴
225 管轄權
226 損害賠償
第20章 附加規定
227 交存本和文書之所有權
228 公共記錄
229 著作權部門經費
第五編 *後規定
230 衡平法則之適用
231 與外國法反向互惠
232 抗訴
233 機構組織;《薪酬標準法》和《縮員法》之豁免
234 專利、商標及技術轉移部之廢除
235 本法生效前之待決申請
236 已有權利之保留
237 《伯爾尼公約》附錄之告示
238 撥款
239 廢除
240 分離性
241 生效日
1 題名
2 國家政策闡明
3 國際條約與互惠
4 有關定義
5 知識產權局之功能
6 知識產權局之組織結構
7 局長與副局長
8 專利部
9 商標部
10 法務部
11 文獻、信息及技術轉移部
12 信息管理服務和edp部
13 行政、財務及人事部
14 知識產權局的經費使用
15 特殊的科學技術協助
16 知識產權局公章
17 法律和法規之公開
18 知識產權局公報
19 本局官員及職員之失職
第二編 專利法
第1章 一般規定
20 相關術語
第2章 可專利性
21 可專利之發明
22 無專利性之發明
23 新穎性
24 現有技術
25 無損害之公開
26 發明高度
27 產業套用性
第3章 專利權歸屬
28 申請專利之權利
29 先申請原則
30 委託及僱傭發明
31 優先權
第4章 專利申請
32 專利申請之提起
33 專利代理人之委任
34 請求書
35 發明之公開及說明
36 權利要求
37 摘要書
38 發明之單一性
39 國外申請之相應信息
第5章 專利授予的程式
40 專利申請日之要素
41 申請日之確定
42 形式審查
43 分類與檢索
44 專利申請之公開
45 公開前之保密要求
46 專利申請公開後專利權之授予
47 第三人異議
48 申請實質審查
49 申請檔案之修正
50 專利權之授予
51 專利申請之駁回
52 專利權授予後之公告
53 專利證書內容
54 專利權期限
55 專利年費
56 專利權之放棄
57 本局之自行更正
58 申請人申請更正
59 專利之變更
60 更正之形式與公開
第6章 專利權之撤銷及專利權人之替換
61 專利權之撤銷
62 撤銷申請之條件
63 聽證通知
64 三人委員會
65 專利權之撤銷決定
66 專利權或權利請求撤銷之效果
第7章 專利權人之救濟
67 無申請權人申請專利
68 真實發明人權利救濟
69 法院令狀之公開
70 訴訟提起之期間
第8章 專利所有人之權利及專利權侵權
71 專利權之權能
72 專利權之限制
73 在先使用權
74 政府使用
75 保護範圍以及權利要求之解釋
76 專利侵權之民事制裁
77 外國人提起之侵權訴訟
78 方法專利及其舉證
79 損害賠償之限制
80 損害及專利聲明
81 專利侵權之抗辯
82 無效專利之撤銷
83 侵權訴訟之技術顧問
84 累犯之刑事制裁
第9章 專利自願許可
85 自願許可協定
86 許可費爭端之管轄權
87 禁止條款
88 強制性規定
89 許可方權利
90 被許可方權利
91 例外情況
92 文獻、信息技術轉移部之非註冊
第10章 強制許可
93 強制許可之理由
94 強制許可申請之期限
95 以合理的商業條款獲得許可之條件
96 關涉半導體技術之強制許可
97 依存專利之強制許可
98 請求書之形式及內容
99 聽證之公告
100 強制許可之條款
101 強制許可之修正、撤銷及放棄
102 被許可人之免責
第11章 權利的轉讓與轉移
103 權利轉讓
104 發明權轉讓
105 轉讓之形式
106 記錄備案
107 共有人之權利
第12章 實用新型註冊
108 專利規則之準用
109 實用新型註冊之特殊規則
110 專利申請或實用新型註冊申請之轉換
111 並行申請之禁止
第13章 工業外觀設計以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
112 相關術語
113 受保護之實質條件
114 申請書要素
115 一項申請關聯數個工業外觀設計
116 審查
117 註冊
118 工業外觀設計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註冊之有效期
119 其他章節之準用
120 工業外觀設計及布圖設計註冊之撤銷
第三編 商標、服務商標及商號法//
121 定義
122 商標權之獲得
123 商標可註冊之範圍
124 商標註冊申請之條件
125 代理及送達地址
126 放棄
127 申請日
128 一項商標申請關聯多類別之商品或服務
129 分案申請
130 簽名或其他身份證明手段
131 優先權
132 申請號及申請日
133 審查與公開
134 異議
135 公告與聽證
136 註冊證書之發放及公開
137 商標註冊及向所有人或受讓人發放證書
138 註冊證書
139 註冊商標之公開與查閱
140 登記人之撤銷申請及註冊之更正或放棄
141 作為證據之蓋章或證明之副本
142 本局之自行更正
143 申請人申請更正
144 商品或服務之分類
145 有效期
146 商標續展
147 商標權
148第三人之非商標性使用
149 申請及註冊的轉讓與轉移
150 許可協定
151 撤銷
152 商標不使用之申辯
153 請求提起之條件、通知與聽證
154 註冊商標之撤銷
155 侵權與救濟
156 訴訟、損害賠償及禁令
157 法院有權命令銷毀侵權物
158 損害及聲明之要求
159 侵權訴訟之限制
160 外國法人提起之商標權執行訴訟
161 商標權之確權
162 對虛假或欺詐性陳述提起訴訟
163 法院管轄權
164 向長官通知訴訟之提起
165 商號或營業名稱
166 含侵權商標或商號之商品
167 集體商標
168 不正當競爭、權利、規則及救濟
169 虛假原產地標誌、虛假說明和陳述
170 刑罰
第四編 著作權法
第1章 一般規定
171 相關術語
第2章 原創作品
172 文學和藝術作品
第3章 衍生作品
173 衍生作品
174 已出版作品之版本
第4章 不受保護之作品
175 未受保護之主題
176 政府作品
第5章 著作權或經濟權利
177 著作權或經濟權利
第6章 著作權所有權
178 著作權所有權之規則
179 匿名及化名作品
第7章 著作權的轉移和轉讓
180 受讓方權利
181 著作權及其載體
182 轉讓、許可協定之備案
183 協會之選定
第8章 著作權之限制
184 著作權之限制
185 著作權作品之合理使用
186 建築作品
187 已出版作品之複製
188 圖書館之影印複印
189 計算機軟體之複製
190 私人用途之進口
第9章 交存與聲明
191 向國家圖書館和*高法院圖書館處之註冊與
交存
192 著作權聲明
第10章 精神權利
193 精神權利範圍
194 特殊違約
195 精神權利棄權
196 集體作品之貢獻
197 作品之編輯、整理及改寫
198 精神權利之期限
199 執法救濟
第11章 轉售提成權(後續權)
200 作品出售或租借
201 未涵蓋之作品
第12章 表演者權、聲音製品製作者權以及廣播組織權
202 定義
203 表演者權利
204 表演者精神權利
205 權利之限制
206 後續傳播或廣播之額外報酬
207 契約條款
第13章 錄音製品製作者
208 權利範圍
209 向公眾傳播
210 權利限制
第14章 廣播組織
211 權利範圍
第15章 保護之限制
212 權利限制
第16章 保護期
213 保護期
214 保護期之計算
215 表演者、錄音製品製作者以及廣播組織權利
保護期
第17章 著作權侵權
216 侵權救濟
217 刑罰
218 誓證
219 作者之推定
220 作品之國際註冊
第18章 適用範圍
221第172條、第173條所涉作品之附帶規定
222 表演者之附帶規定
223 錄音製品之附帶規定
224 廣播節目之附帶規定
第19章 民事起訴
225 管轄權
226 損害賠償
第20章 附加規定
227 交存本和文書之所有權
228 公共記錄
229 著作權部門經費
第五編 *後規定
230 衡平法則之適用
231 與外國法反向互惠
232 抗訴
233 機構組織;《薪酬標準法》和《縮員法》之豁免
234 專利、商標及技術轉移部之廢除
235 本法生效前之待決申請
236 已有權利之保留
237 《伯爾尼公約》附錄之告示
238 撥款
239 廢除
240 分離性
241 生效日
作者簡介
楊濤,男,湖北荊門人,1984年生,華中師範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華中師範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所長助理,教育部人文社科類重點研究基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智慧財產權。楊 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