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赫伯特,英國貴族。1593年入牛津大學新學院。1605年受封為蒙哥馬利伯爵,並任查理一世的侍從官。1624年任樞密院顧問。1626—1641年任宮務大臣。1630年繼其兄爵位為第四代彭布魯克伯爵。1640年受議會之命與蘇格蘭談判。次年投票反對斯特拉福伯爵。1642年任議會安全委員會委員,並任懷特島總督。1643年、1645年作為議會專員先後在牛津和阿克斯布里奇(Uxbridge)與蘇格蘭人談判。1647年將從蘇格蘭人手中贖回的國王查理一世移交給英國議會。共和國時期任第一屆國務會議成員。